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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为何受冷落

2015-12-30

近段时间,天津市一些居民惊喜地发现,自家小区里“冒”出了一排排崭新的智能快件箱,在给居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快递”来了不少烦恼。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智能快件箱的普及还处在起步阶段,仍欠规范。

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双12”后,自己每天都会查看所购商品的物流信息,几天后就常常出现自己并没有看到东西,但物流信息却显示已经签收的情况。“我回忆了半天也不知道包裹到底去了哪儿,直到翻看手机短信才意识到被放入了快递箱,快递员却没有事先和我打招呼。”

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装有快件箱的小区居民都会遇到类似情况,而随着快件箱使用率的提高,这个问题也愈加明显。实际上,今年7月国家邮政局审议通过的《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就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明示同意。交寄时已由寄件人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可直接将快件投递至指定的智能快件箱。收件人未明示同意采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尽管近几年来,行业先后推出了多项相关规定,但由于智能快件箱的生产、安装和使用均属于市场行为,且尚处在起步阶段,一些问题眼下似乎仍待解决。例如,如果快件损坏,如何明确是快递环节的问题还是取件后由用户自己造成的?即便快递员提前告知客户,那么生鲜食品又是否能够放入快件箱中……

市快递协会秘书长祝志平表示,快件应该是门到门、桌到桌送到家里去的,智能快件箱只能是对快递服务的一种补充,“比如对方是不会使用快件箱的老人,就应该给人家送上楼,或者对于一些货到付款的商品,也必须送到客户手中,验货后付钱。”

“而一些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拆动痕迹、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件,也应及时和用户说明情况,让用户亲自验货。至于生鲜食品,则不应该放到快件箱中,但可以以和用户的约定为准,遵循用户意愿。”

一些用户还发现,由于快递员能否使用快件箱通常取决于该快递公司和快件箱厂家是否达成合作,因此当用户要求将包裹直接放入快件箱时,一些快递员却常常“遗憾”地表示自己并没有快件箱的使用资格。“其实,我们也不想用快件箱,送一票才赚1元钱,放快件箱就要交5角钱的使用费,”一位快递员坦言,“有的小区物业或者便利店可以代收快件,所以我们更愿意把快件送到这些免费寄存的地方。”业内人士粗略估计,目前本市智能快件箱的空置率约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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