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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农业三项补贴”微调整 重点倾向种粮大户

2015-12-30

8月30日讯昨天,从烟台市财政局、农业局传来消息,国家财政部、农业部日前出台《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据了解,这是我国2004年以来实施的最大力度的农业补贴制度调整。

据介绍,农业三项补贴将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中,耕地地力保护方面,各县市区将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方面,种植粮食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每亩按照60元标准进行补贴;200亩及以上的,每户限额补贴1.2万元,防止“垒大户”。

三项补贴合为支持保护补贴

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促进烟台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而且对一些主要农产品的补贴已接近世贸组织规则承诺上限,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烟台补贴工作情况,全市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主要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方面,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房培宏介绍,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方面,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补贴形式直接发放到户

补贴政策调整,补贴力度是否有所改变?根据规定,为保证惠农力度不减,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方面,各县市区将按照每亩不低于125元的标准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切块资金规模和本地区小麦种植面积等因素确定,并报市财政局、农业局备案。“两项补贴的发放形式,当前仍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房培宏说。

此外,关于农作物良种补贴的问题,鉴于花生良种补贴覆盖面较广,亩均补贴数额较大,继续保留一年,由各地具体负责实施。同时,由于小麦、玉米种植面积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高度重合,小麦、玉米良种补贴一并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单独实施,由各地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中,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业部门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小麦良种统一供种,确保小麦良种质量和覆盖率。由于启动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对棉花良种不再补贴。

耕地补贴目标是地力保护

农业三项补贴调整后,使用方面和内容也随之发生变化。

根据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目标是地力保护,农民领取补贴后,要将资金用于以下方面: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粪便,多施农家肥;鼓励有效利用农作物秸秆,通过青贮发展食草畜牧业,禁止焚烧秸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农业绿色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主动保护地力;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发展和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搞好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用途:对种粮大户和种植粮食家庭农场进行补贴。加强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市、市、县三级农业、供销担保公司,强化银担合作机制,解决新型经营主体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围绕粮食生产,积极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鼓励供销、邮政、农机等单位发展农业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提高全市规模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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