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步实施有利于“国三”农机切换工作扎实推进
1月15日,环保部《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即环保部2016年5号文)发布,引起行业关注。1月25日,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召开了农机行业贯彻国三升级工作座谈会,会上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大气处副处长汪涛向与会的12家发动机及主机生产企业以及媒体记者详细介绍了环保部2016年5号文出台的背景。汪涛在会上表示,环保部通过10次调研,详细了解了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的特点以及实际的库存量,发现国二农机的库存是客观存在的,为了使国三切换工作更加平稳、扎实、有序,故出台5号文,在消化国二库存的同时,给国三产品充分的田间试验时间。
5号文出台原因之一:库存数量及农机销售特点
据了解,环保部在得到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关于行业现状的汇报后很重视,于2015年10月下旬先后组织了10次调研,深入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一方面核实库存量,另一方面调研在国三升级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问题。
环保部调研组根据农机的大中小分类以及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重点
对中国一拖、山东五征、雷沃重工以及五征山拖进行了调研。为了了解到真实情况,调研组对有的企业提供的库存量进行了逐台核实,精确到个位数,同时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库房和经销商处进行核查,发现企业所报数据与核查结果基本相符,由此得出,国二农机产品的实际库存量在30—35万台。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也发现农业机械与其他动力机械相比有其特殊性,如拖拉机在操作时是低转速、大扭矩,高温、长时间作业,甚至有时处于人歇机不歇的状态,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汽车使用的国三发动机并不适用于农业机械。
由于农业机械的销售和使用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环保部还积极与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沟通,对2013年到2015年享受补贴的农机销售数据进行了分析,其中2014年共补贴拖拉机54万台,收割机11万台;2015年5—10月,拖拉机销售47万台,收割机11万台,从中看出农机销售稳中有增。汪涛表示,综合考虑历年享受补贴的农机销售数据、国二农机库存量、农机销售季节性及我国农业生产的南北差异,环保部将时间定为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5号文出台原因之二:给国三产品充足的田间验证时间
汪涛介绍,环保部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发动机企业认为准备好了,但主机生产企业反映匹配性没有得到解决,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整个农机行业的链条有不和谐之处。他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明国三产品的现状:就好比上游说我有面粉,全国人民可以有面包吃了,但从面粉变成面包需要很多中间环节。如果这个中间环节没有解决,而政府利用强制手段推行的话,面粉可能变不成面包而成了馒头。经过调研,环保部发现,国二升国三目前也存在这个问题,即发动机有了,但是否与主机匹配,是否进行过田间验证,最终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还不完全确定。但他也表示,环保部2014年5月16日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前没有听到企业的反馈信息,也是造成从面粉到面包尴尬的原因之一。
座谈会上,与会企业对环保部5号文的发布点赞。他们认为,5号文的发布给了农机行业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避免了农机行业可能面临的灾难性后果。安徽全柴、一汽锡柴及中国
一拖、雷沃动力等发动机生产企业也介绍了目前国三发动机的情况,他们普遍认为,通过分步实施给了发动机企业和主机企业充分的试验时间,他们有信心按分步实施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座谈会上,记者也了解到,农机行业大部分主机企业特别是龙头主机企业自去年8月份开始积极行动,与发动机企业进行包括台架等在内的发动机与主机的24小时不间断匹配性试验,从目前情况看,有压力,但总体情况还算乐观。不过,由于季节性原因,大多还没有进行田间验证,但他们都表示,由于5号文的发布,企业将利用这个空档期积极验证,用雷沃重工副总经理王玉荣的话说:“我们会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加班加点24小时不间断试验,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会全力以赴,确保按照分步实施的时间节点实施到位,不会因为升国三而影响老百姓正常的生产需求。”
希望:企业积极应对推进行业升级
座谈会上,汪涛对5号文向与会者进行了解读。他表示,5号文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
阶段要求”其主要目的是先把上游的货断了,没有了国二发动机,主机企业就无法再生产国二产品。由于农机购置有财政补贴,我们可以利用经济杠杆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动排放标准的升级,让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意思是仅限于处理农机行业现有的发动机和整机库存,不允许新的国二发动机装在农业机械上,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将由企业承担后果。第三条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有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是指不论是非道路移动机械还是农用机械全部要按照国三标准要求来实施。
汪涛表示,不可否认,国二升国三的分步实施让一些优势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伤害,但考虑到整个行业的现状,才出台了5号文,所以希望农机企业能够按照现有规定真正实施好、落实好。“作为环保部门,我们的目标和方向是鼓励好的、打击坏的,让好的企业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让那些技术水平改造低、脚步慢的企业逐渐被淘汰。在这
场我们‘同呼吸、共命运’的治理雾霾战争中,光喊口号是没用的,希望企业积极主动地加入到团队中来。环保部门今后也将加强执法力度,改变过去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中国农机工业协会会长陈志表示,从去年5月19日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在行业预警会上就国二升国三进行初步探讨开始,协会与农机企业开始密切接触,针对行业现状,先后向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国务院、环保部等相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在全行业的努力下,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领导的重视下,最终环保部5号文得以出台,使农机企业在国二升国三的进程中有了一个缓冲期。但农机行业应该从这件事中反思,不可否认,整个行业对国二升国三重视不够,准备不足。减排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不可能更改,只能越来越严格,所以企业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在以后国三升国四、国四升国五时,要主动地与环保部门沟通,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他同时强调,5号令是为了解决行业库存,不是为了解决行业根本问题,“我们的根本问题是尽快提升行业品质,推进行业进步。这要求我们既要立足现实,更应着眼长远,希望我们能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更主动地、更积极地去追求那些更先进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