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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恢复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

2016-02-23

苏农机行〔2016〕1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

2015年7月,省农机局接农业部农机化司转办的群众举报信,反映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农机)部分补贴产品存在不一致性、涉嫌骗取国家农机补贴等问题。省农机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调查,查明东风农机违规经营的事实,下发了《关于暂停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补贴产品资格的通知》(苏农机行〔2015〕6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东风农机生产的型号为DF1000、DF1004拖拉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责成东风农机全面整改。

东风农机对相关问题均予承认,积极主动配合后续调查,深刻反省并进行全面整改:一是深刻检讨,诚恳接受处罚,向广大农机用户致歉,并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认真接受处理,及时封存了市场上所有的在售相关型号机具,在对暂停前已销售机具,继续做好“三包”服务工作。对市场上已经销售但未录入补贴系统的产品,做好善后工作。三是规范产品补贴操作行为,严格产品技术配置的一致性申报程序。对照产品申报目录,重新核对所有产品参数,确保完全达到农业部要求,并明确技术改进产品必须先申报再销售的程序。四是对营销、技术、质量、制造等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完善有关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制造管理等技术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强化内部监管,预防类似问题发生。

总的来说,东风农机在补贴机具经营中暴露出来的产品管理不严谨,产品申报不及时等情况,反映了企业的诚信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但从近期整改情况看,东风农机对自身存在问题的认识到位、态度诚恳,整改内容全面、措施扎实有力、规章制度健全,暂停期间没有发现新的违规行为。为满足农民购机需求,保障购机农民享受国家补贴的权益,经研究,现对东风农机补贴机具经营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自即日起,恢复DF1000型、DF1004型轮式拖拉机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在暂停补贴期间(2015年7月22日~2016年2月1日)东风农机无论是任何形式销售的涉事产品,一律不得享受补贴。

三、责成东风农机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补贴机具经营管理,严防再次发生违规行为;要从严从紧约束经销商,严禁将2015年度已销售的涉事产品通过在2016年度开具发票等形式冒领补贴。

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东风农机补贴机具经营行为的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省农机局。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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