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提出以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机械化、设施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为目标,以“稳增长、调结构、提质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加快先进适用农业设施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农业设施装备的应用覆盖率、渗透力和适用性、通用性、共用性,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通过五年时间新增农机装备50万台(套),设施农业面积达400万亩,农业设施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主导产业、产业链各环节农业设施装备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业设施装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5%以上,茶叶生产(名优茶采摘除外)基本实现机械化。
《意见》明确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工作重点和任务:一是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区,围绕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全面扩大产业链各环节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强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带动农业设施装备整体水平提升。二是推动农业设施装备科技进步。大力培育农机科技创新主体,建立农机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制度,加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研究开发一批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装备新产品。三是加快农业设施装备推广应用。完善农机农艺融合机制,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生产需要的农业设施装备,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和试验示范浙江省紧缺的新产品,推进智慧农机建设。四是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作业、销售、维修、租赁企业等服务主体,建设一批集农机作业、销售、维修、培训等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五是加强农机行业管理。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投入,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适时将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纳入报废补偿范围,探索建立农机产品红黄牌制度。
《意见》同时明确了支持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建设,农机新产品购置和引进示范,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平安农机、农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农机科技创新、机械化作业服务等。研究制定农机新产品补贴办法,逐步将适合现代农业发展的农机新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加强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机购置、农机新产品研发、农机企业技术改造、农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信贷支持力度,因地制宜推行农机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综合保险、融资租赁等业务,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三是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从事农机作业、销售、维修、培训,以及农机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实行减免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