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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次抽查情况通报

2016-05-17

闽农机函[2016]29号

各市、县(区)农机管理局(站),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15〕29号)和《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农计〔2015〕68号)精神,我处于5月7日-9日对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开展2016年第一次抽查。现将此次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5个设区市和23个县(市、区),其中包含2015年第二次抽查中专栏内容公开率低于40%的8个县(市、区)。

(一)市级情况

1.从市级抽查汇总表看(附表1),我省市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公开率为77.1%,其中泉州市、龙岩市和莆田市实现全公开,专栏内容的公开率为100%。漳州市、南平市至今尚未建立公开专栏,专栏内容的公开率分别为88%、0%。

2.从市级专栏内容的统计表来看(附表2),我省有60%的设区市建立了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有6项内容(总共7项)的公开率超过了80%。

(二)县级情况

1.从县级抽查汇总表看(附表3),我省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公开率为77.7%,其中永泰县、福安市、寿宁县、 南安市、石狮市、永春县、龙文区、漳浦县、建阳市和荔城区实现全公开,公开率为100%;罗源县、明溪县和延平区公开率低于60%,其中明溪县公开率为0%。

2.从县级专栏内容的统计表来看(附表4),我省有65%的县(市、区)建立了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有4项内容的公开率超过80%,分别是实施方案(96%)、操作申请程序(83%)、补贴额一览表(87%)、补贴咨询投诉电话(83%);有两项内容的公开率低于65%,分别是购置补贴管理制度(61%)、违规惩处(57%)。

3.在2015年第二次抽查公开率低于40%的8个县(市、区)中,永泰县、寿宁县、荔城区和建阳市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全部整改到位,此次公开率为100%;闽侯县、宁化县、泰宁县和平潭县未整改到位,专栏内容不够完整。

4.按县级专栏所属的设区市来看,泉州市、漳州市、宁德市和龙岩市对县级公开专栏的建设较为重视,所管辖的县(市、区)公开率均高于75%(含75%),其中泉州市所管辖的县(市、区)公开率全部为100%。

二、主要问题

(一)部分设区市没有为本市公开专栏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所管辖的县(市、区)公开率均比较低。

(二)我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率与全国的平均水平(88%)有着较大的差距,仍有35%县(市、区)没有建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需要通过信息检索才能查阅相关信息。

(三)部分县(市、区)对2015抽查暴露出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公开的内容不够完整。

三、有关要求

信息公开是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而补贴公开专栏是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处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通知》(闽农机管〔2015〕75号)要求,结合对照此次抽查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补充完善。对此次抽查公开专栏内容公开率低于60%的县(市、区),将在第二次抽查中进行复查。福安市公开专栏建设比较规范且实现了全公开,可供其他县级部门借鉴学习。 

(二)按照农机化司的有关要求,我省将对专栏建设情况每季度抽查通报一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政策投诉和质量投诉电话每年抽查通报三次。各地都应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栏目,将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放在该栏目,方便于购机者查阅和上级检查,所需经费可以在绩效奖励中支出。省、市两级农机部门将把每次抽查结果作为本年度延伸绩效考核一项重要打分依据,今年对尚未建立信息公开专栏的市(县、区)不再安排绩效奖励经费。

(三)根据《2015-2017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及时将本县2015年度所有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公开专栏中公布,我处后期将对公布情况进行检查。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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