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河北省粮食局1日透露称,河北省2016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出现下降,目前已经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河北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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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河北省粮食局副局长杨洲群介绍,今年麦收期间,各小麦主产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利天气影响以及病虫害影响,今年河北省小麦收割期间,个别市县影响较大,出现萌动粒、发芽粒等不完善粒超标的现象。当前,该局正在组织收获小麦质量调查,了解河北省小麦质量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搞好产需对接,帮助农民与加工用粮企业搞好对接。
按照国家公布的《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有关规定,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会同河北省物价、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并决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在河北省启动《预案》的申请。经中储粮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河北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具体操作方式是:在小麦集中上市期间(即国家规定的5月2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最低收购价格时,经国家批准启动《预案》,由中储粮作为执行主体,组织符合国家要求的委托收储企业在小麦主产区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收购的粮食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
杨洲群表示,《预案》启动后,该局将加强收购指导、监管、组织领导等工作。河北省各市也成立了相应了工作机构,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今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
农民或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河北省粮食局反映。河北省粮食局业务咨询电话为: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0311-8580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