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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南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1970-01-01

农办机〔2016〕13号

广东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报送华南农业大学南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粤农计〔2016〕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按照《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0年)》,将项目名称更改为“南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科研基地建设”。

二、原则同意所报初步设计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50亩试验基地田间工程,包括灌溉管道2000米,排水渠320米,机耕道600米,围栏1000米,电力线路改造2000米,硬化田埂1000米;购置仪器设备32台(套)。

三、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136万元。其中田间工程费114.31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9万元,预备费29.7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期2年。

请据此批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请务必于每月3日之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截至上月底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请分别于当年7月3日和下年1月3日前,正式报送项目半年和全年总结,总结材料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完成后,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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