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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规范农机牌证管理工作 落实监管责任

1970-01-01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机牌证管理工作,落实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今年以来,我市农机部门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机牌证管理清查工作。通过对2005年以来的农机牌证、档案进行逐一核查,全面整改农机牌证物资管理遗留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完善了全市农机牌证物资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提高了全市农机牌证规范管理水平。 

宿迁市规范农机牌证管理工作 落实监管责任

一、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我市农机保有量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农机牌证、档案基数巨大,为确保清查工作精准有序开展,市农机局在前期试点调研的基础上,先后两次召开牌证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认真学习农业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订制与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牌证管理规定,详细讲解部署农机牌证清查工作方法、步骤,并明确了各县(区)清查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突出重点,逐一核查。牌证清查的关键是档案,为此,我市对2005年以来55000余份农机牌证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农机牌证档案准确归档。核查工作采用县区自查和市局复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对比网上库存、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核发台账,逐一核对每一块号牌的核发情况,确保核查结果准确无误。此次清查工作,共检查库存号牌10709块、2005至2008年期间号牌47391块。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从根本上规范牌证管理工作,我市进一步完善了农机监理牌证管理制度。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牌证管理岗位人员责任,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物资订制与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展牌证订制、入库、领用、退还等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各县(区)农机监理机构开展牌证物资制作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农机牌证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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