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紧紧围绕改革目标推动财政支农政策创新,积极主动调整完善财政支农政策,更好地适应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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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从供给侧发力,通过重大改革的推进来解决重大的结构性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事关长远的战略性举措。农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中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障其他领域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支撑,不仅事关农业现代化目标,而且影响到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
(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符合农业发展客观规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将过去经济增长主要通过强调扩大由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和净出口增长“三驾马车”构成的总需求拉动,调整为更加注重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以此推动经济结构性改革,转换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央确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基础,也是短板和关键领域。当前,我国农业经过连续多年的稳定发展,粮食实现“十二连增”,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一方面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赢得了很好的“时间窗口”,另一方面生产与消费、生产与资源环境、增产与增收、国内生产与国际进口等之间的矛盾凸显,迫切需要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助推农业现代化。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遵循问题导向,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的总抓手。经过多年的持续稳定发展,我国农业已经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各方面矛盾的凸显期。一是产品的结构性矛盾凸显。以粮食为例,2015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12429亿斤,总量基本平衡。但是去年我国进口了3270万吨谷物、8169万吨大豆、447万吨油菜籽、485万吨食糖、176万吨棉花、676万吨食用植物油,与此同时我国玉米库存量超过2亿吨,几乎相当于一年的总产量,出现了产量增、进口增、库存增“三量齐增”的尴尬局面。二是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攀升,国际竞争力下降。受劳动力、土地租金等费用成本快速上涨影响,近年来我国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持续增加,一方面挤压了农民的种植收益,影响农民积极性,另一方面导致国际竞争力低,严重影响产业安全。我国国内农产品价格不仅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部分农产品甚至还远高于配额内的进口到岸价格。今年5月份,进口配额内1%关税的国外玉米运抵我国南方港口的到岸税后价每斤0.80元,比国内玉米到港价低0.15元;山东地区进口大豆到岸税后价每斤1.60元,比当地国产大豆价格每斤低0.52元。三是农民持续增收压力巨大。2015年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了1万元大关,达到了11422元,但城乡居民收入比仍高达2.73:1,从收入构成看,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接近90%。在国内农产品价格“天花板”的压力、经济下行、农民务工收入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下,农民收入增长形势不容乐观,而依赖产业实现部分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也会更加艰巨。四是农业资源环境“紧箍咒”越绷越紧。这些年农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耕地、水等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东北黑土地流失、华北地下水超采、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不但影响到供给数量,也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隐患。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创新农业经营制度,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必须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路子。
(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契合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对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过去一段时期,各级财政坚持把农业作为支出的重中之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断加大农业的投入力度,“十二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事务支出累计达到6.67万亿元,年均增长达14.8%,围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等中心任务,支持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对于形成我国“三农”发展的又一黄金期、保持农业农村持续向好态势、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就要求必须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等方面的基本关系,重新审视和完善现有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保证重点支出,又要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这一政策取向,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是一致的,对构建更加高效有力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提供了良好的改革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