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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农业新模式 发展共谱双赢佳话

1970-01-01

“农业稳则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就农业和粮食方面的问题做了重要讲话,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把准脉搏、指明方向,引发了代表委员的广泛热议。    

土地流转的新模式 

如何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的“一号问题”。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互促共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诸暨农业新模式 发展共谱双赢佳话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政策层面的限制。一般土地流转期限少于或等于土地剩余承包年限,而许多地方新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所以一般承包的期限较短。二是农户对分红产生顾虑。担心合作社和企业因经营管理、市场风险等因素会导致自身分红难以保证,甚至还会有亏损。农户认为单纯地收取土地租金收益会比入股分红更踏实,因此农户往往会考虑土地经营权短期流转。三是合作社和企业有所顾虑。因为农业投资风险大、见效慢,土地的短期租用,使得合作社和企业不敢重金投入、持续投资,创建农业品牌更是一句空谈。    针对上述问题,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镇解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在合作模式上进行了全新的探索。首先,村委会通过村规民约延长土地承包期限30年(2025年如遇国家土地政策重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再逐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从农户那里收集的2000亩土地再流转给浙江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总期限为40年。其次,根据协议该集团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的股份,并承诺给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每亩土地600斤稻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稻谷按当年国家收购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农户,收益最低保证每年每亩1000元。2025年前为企业投入阶段,农户不享受分红,但能享受10%企业投入资产(比如企业投入2亿元,村经济合作社就拥有了2000万资产);2025年以后为企业收益阶段,农户在享受上述土地租金收益的基础上还可以获得村股份合作社在米果果生态农业集团10%的股红收益,分红最低保证每年不少于50万元。    

共同实现双赢    

这种合作方式使集团与农民利益紧密连接,既消除了农户对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顾虑,确保了农户的长远收益,又增强了集团做大做强的信心。诸暨市山下湖镇解放村“土地入股 保底收益 合理期限”的合作模式,在推动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及农业品牌建设上具有以下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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