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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明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1970-01-01

对于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山东省东明县农机中心高标准,严要求,引导其走规范化发展道路,坚持做到“四个规范”:库房建设规范、机具摆放规范、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管理规范。

一是积极引导。近年来,为加速推进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县农机中心按照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到农机专业合作社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和创收渠道,主要集中在免耕播种、农机耕作、农机秸秆还田和农机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具维修保养等农机服务行业,增强服务功能,树立品牌意识。

二是积极扶持。一方面在政策上优先考虑,尽可能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对农业科技项目,国家、省、市、县试验示范基地做到优先安排农机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在经济上给予全力扶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优先满足农机合作社,农业扶持项目资金、优先向农机合作社倾斜,确保农机合作组织稳步健康发展。

三是跟踪服务。一方面在对新型机械的推广使用上实施跟踪指导,尤其是免耕播种、深松机械做到现场操作,手把手的传授,一方面在对大中机械的保养维修上,实施联网联片,定人定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服务。

四是典型示范。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管理规范的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引导他们严格按照合作社建设的“五化”标准,进行规范创建,促进发展和壮大。树立有品牌效应的典型合作社,通过典型带动,整体推进全县更多的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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