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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黑山审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

1970-01-01

7月19日上午,辽宁省黑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黑山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黑山县农机局局长朱文学代表县政府汇报了黑山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告指出,几年来,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精神,以推进农机化进程为统领,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和推广农机新技术为手段,以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为目标,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2015年底,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75万台,配套机具3.64万台(套),各类收获机械达到1200台,水稻插秧机500台,农机总动力达到85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8.64%。

通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拉动,极大地改善了黑山的农机装备结构,黑山已累计完成农机补贴资金1.833亿元,其中,累计购置拖拉机5362台,收获机械1070台,水稻插秧机472台,其他配套机具5433台,共惠及农户8886户(次)。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增强了农机事业发展的后劲。

通过新技术推广,积极推进玉米、水稻全程机械化工作,玉米机收率达到了88.7%,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2%。

多年来,黑山县农机局一直重视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和建设工作。做到了既积极组织又严格把关,制定了合作社发展和章程的标准文本,积极组织够条件的农机大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底,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85家。加强了对合作社的监督指导,确保合作社规范运作,依法经营,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服务。2015年合作社共作业面积达到120万亩,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1.2亿元,农机总资产达到1.3亿多元。单个合作社最高总资产总额达到1400多万元,最高效益达到1000多万元。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仕林、副主任杨立岩、郭久富、李玉忱及部分常委分别对黑山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议发言,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会议还进行了满意度表决,对黑山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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