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机办原主任受贿 利用职务谋利益
1970-01-01
海口市农机管理办公室(以下称海口农机办)原主任邝道交因受贿13万元,近日被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海口农机办原主任受贿 利用职务谋利益
2014年下半年,海口美兰检察院职务预防科与灵山检察室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吴某的果园买了农机设备,根本还没有安装好,但吴某已经拿到了购买农机补贴。邝道交也知道这件事,在督促吴某将农机设备尽快安装好的同时,他找到之前给他送钱的两个老板,开始退赃。将5万元退给了海南民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魏某某,向海口天水达农业设施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退了2万元。很快,美兰检察院反贪局找到了邝道交。邝道交对自己收受13万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前,邝道交主要负责海口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管理等工作。邝道交任海口市农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魏某某为感谢邝道交在向农户推荐农机设备、核准农户的购置补贴申请等方面对其公司提供的帮助,在2011年至2013年间分三次送给邝道交好处费共计8万元。李某某为了感谢邝道交的帮忙,也给他送了5万元。被刑拘之前,邝道交预感到会出事,便将7万元退给魏某某和李某某。案发后,邝道交的家属代为退赃6万元。海口美兰法院认为,邝道交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