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农机部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970-01-01
吉林省延边州农机部门在接到州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和农委的部署,积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全文传达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一是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重要性。《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问责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强化问责、严肃问责的重要举措。全站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意图,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重要意义。
二是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宣传《问责条例》。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把《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联系工作实际逐条学习,准确把握学习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要学深学透,入心进脑。同时利用农机化信息网站进行大力宣传《问责条例》。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当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以《问责条例》督促各项工作抓紧抓实,以实际工作促进《问责条例》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