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黑龙江玉米收储制改革成效如何?
“今年每亩地收入624元,减去种植成本420元,实际利润204元。加上国家玉米生产者补贴153.92元,纯利润可以达到360元左右。”黑龙江省肇东市向阳乡农民杨先生对自己玉米生产的收入算了一笔账。
今年黑龙江玉米收储制改革成效如何?
这笔账不只杨先生在算,黑龙江省各地区的农民都在算,这一年里农民感受到了很多变化。 2016年,玉米临储政策取消后,国家对玉米收储制度进行了改革。根据出台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方案,在东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将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调整为“市场化收购 补贴”的新机制,由多元市场主体随行就市收购。也就是国家不再托底收购玉米,而是实行市场化购销,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合法种植面积,给农民一定的价格补偿,并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今年是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第一年,随着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逐渐展开,作为我国最大玉米产区的黑龙江省在落实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方面格外受到关注。年终岁末之际,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进展是否顺利?黑龙江省将交出怎样的一份“答卷”?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黑龙江省有关部门。
开局良好运行平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抓好黑龙江省玉米市场化购销工作,保证农民合理收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推进相关工作。10月25日,黑龙江省政府专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省玉米购销工作的通知》,对抓好玉米购销工作,确保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
“我们严格落实各级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制定实施区域粮食购销工作总体预案,强化统筹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加大宣传,抓住‘销售’和‘价格’两个要害问题,主动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确保农民玉米按市场合理价格如期售出,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农民‘卖粮难',同时加强跟踪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问责。”黑龙江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玉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肇东市为例,“我们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先后3次组织乡镇村干部集中培训,让广大干部掌握国家最新粮食收购政策,使他们成为懂政策的’明白人‘,让市乡村三级干部深入农户,说明今年国家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情况,并且动员多元市场主体开展收购。”肇东市人民政府调研员王久森告诉记者。
秋粮收购开展以来,总体看开局良好、运行平稳有序。11月2日,国家秋粮购销督查组实地督查后,评价黑龙江省执行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态度坚决、措施得力、总体满意。据监测,目前黑龙江全省收购价格区间在0.61~0.75元/市斤(标准品到库价格,下同),最低价是黑河的逊克等偏远地区;最高价在双城等优质玉米产区。全省均价为0.68元/市斤。农户余粮销售顺畅,截至11月15日,全省农民余粮销售已达220亿斤;各类入统企业市场化收购玉米105亿斤。市场价格初步形成并保持平稳。王久森介绍,截至11月22日,肇东市农民余粮(玉米)销售59.26万吨,占商品量的33.66%。其中,精深加工企业收购33.47万吨,饲料初加工企业收购2.7万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0.79万吨,社会多元体粮食购销企业收购16.6万吨,域外企业来本地收购5.7万吨(经济人)。
落实补贴保障利益
这次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除了由市场形成玉米价格之外,还要对玉米生产者实行补贴制度,以保障玉米种植农民的利益。“从绥化市来看,市委市政府部署并主动调减玉米面积,认真核算发放玉米补贴,目前全市发放26.7亿元,让农民收入尽量有保障。”黑龙江省绥化市人民政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福君告诉记者。10月15日,按照黑龙江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相关部门完成了实际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当月底,黑龙江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至市县和农垦总局,各地按要求经公示后立即启动了资金兑付工作。截至目前,黑龙江全省补贴资金发放基本完成。11月12日,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10月中旬,经各级统计和农业部门审核公示,黑龙江省统计和农业部门审核确认:黑龙江省2016年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共计9661.57万亩,全省统一补贴标准每亩153.92元;补贴总额148.72亿元,占国家拨付该省补贴资金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