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市农机局开展第四次农机合作社检查
2016-12-12
为进一步强化对莱阳市农机合作社安全监管,促进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农机事故隐患,11月21日,莱阳市农机局组织开展对全市农机合作社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第四次检查。
一、落实农机合作社主体责任。在已与辖区内农机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前提下,再次确定监管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安全监管。并督促合作社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规定,抓好内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以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形式,落实机手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农机合作社、机手等农机从业者的安全认识。
二、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机合作社隐患排查治理。成立三个检查中队全面排查农机合作社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排查机手和作业机械是否证照齐全、维修技术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合作社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立马整改,整改有难度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当天的检查中发现了9处问题,已整改了6处。
三、检查中队建立完整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专人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材料,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