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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吹响上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集结号

2017-01-05

为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整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按照《舟山市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方案》要求,自2016年11月底起至12月底,浙江省舟山市各县区、管委会紧密结合各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排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全市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等情况,为下一步集中整治提供“第一手资料”。截至目前,全市共调查排摸本市籍拖拉机及驾驶人2156台(人)次,异地核发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证数量353台(本)次。

期间,舟山市各县区、管委会组织专门力量进村入户、进场到点对在我市辖区范围生产作业的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驾驶人开展备案登记和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舟山市农机部门密切会同住建、安监、交通和公安交警等部门重点对在舟作业的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证)信息进行摸排梳理,核准信息,登记造册,并将信息资料移交公安交警部门逐步将其纳入工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排查有利时机,舟山市各县区、管委会督促部分拖拉机所有人和业主将一批“闲置车”、“休眠车”及时向属地农机管理部门提出报废和注销申请,淘汰老旧废、安全性能差的拖拉机,最大限度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下一步,在抓好基础排查治理同时,要根据整治活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明确重点和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工作措施,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开展声势浩大的联合整治行动,全面打响上道路行驶拖拉机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冲锋号”,确保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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