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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归档工作的通知

2017-02-07

陕农机办函〔2017〕7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的范围

申报归档的产品应在陕西省2017年补贴产品归档品目范围(详见附件1)内。2016年已进入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且推广鉴定证书有效的产品无须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的资质

(一)申报产品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

(二)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被农业部或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暂停(截止此次申报时未恢复)、取消补贴资格的或有质量投诉、举报等案件未处理完结的农机产品不得申报。

(四)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或市场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列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内容

2017年补贴产品归档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实行生产企业“自愿申报、自主归档、承诺践诺”制。由生产企业登录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归档系统(以下简称,归档系统。登录网址:http://111.20.173.134:801)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扫描生产企业自主归档承诺书(见附件2)上传,获得登录权限后,查看归档系统操作说明(归档系统首页点击系统帮助下载),按照归档系统填报要求自主归档,填写产品归档信息,上传资料、图片。

四、相关要求

(一)企业必须如实填写产品归档信息,确保产品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二)企业填报的品目应与农机鉴定部门发布鉴定信息中的“所属品目”一致,归档及配置参数(填写要求详见归档系统内归档填写注意事项)应与农机鉴定部门出具的检测结果一致(如检验结果中未涉及的归档参数,需提供农机鉴定部门出具的有关说明)。

(三)企业对所填报的归档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补贴资格,由此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2017年全年自主归档申报2批。第一批自2017年2月5至2月14日,第二批自2017年6月1至6月10日。所有自主归档信息将分批次整理公示、公告,请注意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上查询。

联系人:苏光远、崔浩明

联系电话:029-62822221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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