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宁:着力改进农机化结构 为现代农业发展蓄力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农业生产人工成本不断攀升和农民劳动观念深刻变化,农业生产各领域加快推进“机器换人”提效率、稳生产、降成本、增效益,农业机械化渗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向全程化、全面化迈进。2016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5%,发展成效斐然。但总体上看,农业机械化相对于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和农民的强劲需求,还存在产业间、区域间机械化发展不尽平衡,农机与农艺、产中与产前产后各环节机械化配套不够协调,机具增长与利用率提高不能同步等结构性问题,表现为许多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的“无机可用”、“无好机用”、“有机难用”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机具技术、作业组织、宜机条件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供给不足,农业机械化供给侧的能力、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切入点,聚焦重大问题,着力改革创新,补齐发展短板、优化促进机制、增添发展动能、提升供给效能,提高供给质量更好适应需求,创新供给结构创造引领需求,着力提升农业机械化供给端能力、质量、效率,改进农业机械化的产业结构、区域结构、技术结构、服务结构,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坚实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聚集科技创新 全力增加农机技术装备有效供给
农机新技术新装备有效供给不足,是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最大“短板”和“瓶颈”!目前我国农机产品品种有4000多种,刚超过世界农机种类的一半,中高端产品不多、产能过剩与缺门断档并存、机具适应性可靠性有待提高,以及农机农艺融合不够、技术集成配套不足等结构性矛盾突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要聚焦科技创新,以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增产增效并重、生产生态协调为基本要求,瞄准农业绿色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和全程机械化需求,以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与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和生产全过程各环节机械化技术配套,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为牵引,解决“有没有”与解决“好不好”并重,以短板机具、高端产品、智能装备为主攻方向,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结合,全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多出成果、出大成果,快出成果、快推成果,大力增加高效、节本、绿色、智能机械的有效供给,提升技术集成配套和推广应用水平。
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重在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引导、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实现以产品创制及其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效创新;坚持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相结合,建立完善联合攻关、技术融合、资源共享等机制,促使政产学研推用各方面密切结合,形成合力,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支撑、推动技术创新。要支持、推动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制,不断推出新成果、新产品、新机具。要改革创新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和成果评价机制,确立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地位,汇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力量,促使项目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产品和推广应用。要引导、支持企业以问题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目标,以利益分享机制为支撑,搭建分工协作“一盘棋”,上中下游“一条龙”、多学科集成“一体化”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提高创新效能。要用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推动品种栽培装备多学科、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联合、联动,实现协同、协作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要围绕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推广主体多元化、推广技术集成化、推广领域全面化、推广重点全程化、推广服务多样化,转变推广方式,强化体系支撑,优化服务供给,加速新成果新机具的验证示范和新技术集成配套推广。
“十三五”期间,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工作,《中国制造2025》将农机装备列为重大发展领域之一,出台了《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智能农机装备”研发专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幅度增加农机岗位专家数量,实现了全部50个产业体系全覆盖。《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规划(2016-2025)》将农机化重点实验室、科学观测站和科研基地建设列为重点建设领域。《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将“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步伐”列为主要任务,明确实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驱动计划”重大行动计划。这些决策部署,既为农机化的科技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也对加快农机化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列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和推进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在国家统筹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着力推进农机化科技创新。一是做好需求分析。通过发布科技规划、制定公布科技需求目录、提出重大项目建议等形式,引导推动科技创新;二是争取资金投入。组织好重大科技选题和项目遴选,争取地方财政资金、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列项支持,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管理机制,加强科研条件建设,加快“产业急需、农民急用”的重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创制,推进技术集成配套;三是促进成果转化。提升农机新产品的试验鉴定供给能力,强化农机化新技术、新成果与新产品的试验验证和集成示范,加快技术标准和应用规范制修订步伐,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技术示范推广资金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