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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答复“提高种粮补贴,增加农民收入”建议

2017-09-11

农业部对武继军代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71号建议,提出的关于提高种粮补贴,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作出答复,并于9月7日对外公开。答复内容如下: 

农业部答复“提高种粮补贴,增加农民收入”建议/图片来源于百度 侵删

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16年,粮食总产已连续4年稳定在120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连续7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6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2.72︰1。近年来,多个中央1号文件及国务院相关文件均强调要以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近年来,财政部、农业部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兼顾粮食生产稳定与农民持续增收,聚焦种粮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一是推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经国务院同意,2016年,财政部、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目标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要求各地将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地力提升挂钩,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自觉提升耕地地力;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支持对象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鼓励各地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目前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已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品种包括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近年来,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思路,着力推行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率先全面敞开补贴。

三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根据国务院部署要求,2017年农业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创建工作,定位上坚持姓农为农利农,模式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机制上坚持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收益,数量上坚持宁缺毋滥。通过公开竞争遴选,首批已确定1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创建的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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