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规范农机质量投诉监管行为,提高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水平, 5月28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会议。各市农业农村局(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站长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2018年各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管的工作经验和2019年工作打算;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了2019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郭鹏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8年,山东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适应农机化新形势,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开展了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为维护农机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全省农业机械化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山东省农机投诉监管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农机化转型升级对投诉监管的新要求。一些节能环保、大型复式、多功能、智能化新型装备大批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带来一系列投诉新问题,加大了投诉处理难度。二是“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对投诉监管的新要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化、全面化迈进。机具质量投诉种类的覆盖面将大幅度提升,配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农用柴油机排放标准将由国Ⅲ升级到国Ⅳ后,农业机械产品的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对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处理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对农机质量投诉监管提出了新要求。山东省省直机关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市县机构改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农机投诉机构面临改革,职责面临整合,人员面临调整。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顺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深化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事项改革、创新,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确保农机质量投诉监管“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投诉处理能力,满足及时便捷的要求,满足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
会议要求: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好国务院文件精神、推动农机化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农机质量投诉监管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一要进一步提高投诉监管的规范化水平。二要要明确质量投诉受理的工作原则。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处理、首问负责、无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群体性投诉,维护社会秩序。三是要强化投诉监管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认可度。四是要积极推进投诉工作的信息化。掌握农机质量的动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