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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指导意见出炉

2020-07-01

  具有江苏特点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经过反复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实地验证,24日顺利出台,这在全国是首例。

  为配合指导意见实施,从今年开始,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以“大专项+任务清单”形式下达,这一指导意见的实施,为该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打下基础。

  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机服务组织和农业企业等为建设主体,以推进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为重点,以粮食稳产保供、提质增效和助农增收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合理规划布局,统筹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等有关专项资源支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具有装备设施先进、服务链条完整、要素保障有力、运行管理规范、规模效益良好、示范引领明显的服务中心1000个(其中省级300个、市县级700个),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推动江苏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意见》,服务中心是新形势下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农机社会化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具体体现,政府部门要引导和鼓励建设主体,按照市场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整合社会资源,加强设施建设,依法依规服务。同时在加强政策扶持、搭建平台载体、积极宣传引导、强化人才供给等方面提供支撑保障。规划应结合区域内基本农田面积和农业生产实际,同时又考虑国家、省级设施农用地政策实施以及全程机械化所需作业机具存放和维修、产地烘干和初加工、化肥农药等农资配送、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服务等,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不一哄而上。既考虑到作业面积与机具保有量、服务能力配套以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又兼顾原国家级、省级农民(农机)合作社等现有建设基础和服务范围,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同步推进。以农机作业质量和服务、效率和效益优先为前提,优化机具配置,优选服务项目,培养引进人才,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边建设边总结,规范运行可持续,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适合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发展需要的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服务中心建设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服务中心建成后的基础设施应包括“两库两间两室两中心”,即机库、配件库、农资配送间、农产品初加工间、学习培训室、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管理室、烘干中心、维修中心等,总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建成后应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各类机具数量超过60台或农机具资产原值超过300万元。农机作业各环节全年累计作业面积达到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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