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取消一家生产企业三款植保机械补贴资格
2015-12-30
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取消浙江枫泽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三款植保机械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鄂农机函〔2015〕76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近日,我局接到有关县市农机部门反映,指出浙江枫泽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泽源公司)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涉嫌违规。我局于第一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暂停了该公司相关产品补贴办理,组织开展了调查核实,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经核实,该企业的部分产品存在虚开发票、补贴比例畸高且未主动报告等问题。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枫泽源公司生产的3WZ-200-6A 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3WZ-200-6B 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和3WZ-500-12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的补贴资格,处理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对于上述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要对申请购机农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对暂停前已录入我省补贴系统,并确认购机的,须按购机补贴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善后工作。
(三)各农机企业务必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定,规范做好补贴产品销售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于产品出现补贴比例畸高等情况,农机产销企业应暂停销售并主动向省级农机部门书面报告。
湖北省农机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