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至今厦门35部货车超载被警方查获
2016-01-11
1月6日,一部大货车超载200%以上,被集美灌口交警中队重罚5.3万元,其中司机罚款3000元,车主罚款5万元。
针对重、中型货车超载,这是史上最重罚单。从1月1日以后,修正后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下称“修正案”)正式施行,重罚此类车辆超载是重要内容。
怎么罚?分四个处罚级别
昨天,市交警支队介绍,从1月1日“修正案”实施至今,共有35部重、中型载货汽车受到处罚。
其中,超载未达30%的有14部,对司机罚款500元、记3分,扣留车辆,并对车主罚款2000元。
超载30%未达100%的有16部,对司机罚款500元、记6分,扣留车辆,并对车主处2000元罚款。
超载100%未达200%的4部,对司机罚款2000元、记6分、暂扣驾照一个月,扣留车辆,并对车主处1万元罚款。
超载200%以上的一部,对司机罚款3000元、记6分、暂扣驾照3个月,扣留车辆,对车主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