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2016年农机化工作重点
新农机发〔2016〕1 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农村工作、农业工作、农机工作会议的系列安排部署落实到农机化 工作实践中,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我局确定了《2016 年自治区 农机化工作重点》,现予以印发。《工作重点》是指导全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制定地州市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评价标 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 认真抓好落实。
2015 年 1 月 27 日
2016 年自治区农机化工作重点
2016 年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之年,是丝 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奠基时期,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的攻坚之年,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扶贫攻坚的开局之年。 在我区农业机械化从需求拉动型向创新驱动、政策扶持转型的历 史时期,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 速推进新型农牧业现代化,意义重大。
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 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 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南疆工作会 议、经济工作会议、扶贫工作会议、农村工作工作会议、农业工 作会议部署,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 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重点突破、主动精准的 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大力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机化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 线,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以农机农艺、农机信 息化、兵地融合为路径,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农机 化人才队伍建设,把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 注重科技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化发展上来,促进农业机械化 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
目标任务:力争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 2000 万千瓦,全区主 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4.2%,农林牧渔综合机械化水平 达到 66%。着力提升林果、畜牧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设施农业、 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大力推广 应用深松整地、节水灌溉、残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现代植保 等一系列装备和技术,促进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任务 600 万亩。扎实推进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产业鲜明、有助农民增收、竞争力较强的规模化、标 准化、集成化的机械化示范县或示范区,形成区域化、功能化和 差异化经营的格局。强化责任,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按照以上目标要求,2016 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23 项工作。
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农机化发展
(一)始终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农机化发展的着 眼点和着力点。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 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坚持问 题导向,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 压、法治约束、文化对冲“三管齐下”,改善民生、凝聚民心, 科学谋划、扎实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做到“两 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健全“到人、管用、有效”的维稳防 恐工作机制。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 指导意见》精神,着力完善县乡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 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自治区农机管理条例》 修订工作步伐,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及事中、事后的监管, 使部门职责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追 究规范化,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农机化工作新机制。
(三)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紧 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用改 革的办法释放活力。坚持效果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发挥改革 的突破性和先导性作用,选择一些区域和领域,开展系统性、整 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统筹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 科技创新,统筹推进农机农艺、农机信息化、兵地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调整装备存量、优化增量,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探索新技术推广新机制、 种养新模式、落实现有技术的新办法;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用足用活农机融资租赁政策;加大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支持力 度,进一步完善技术规程、机具配置、检测、认定等办法;创新 推进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工作,力促与有农机产品质量检验鉴 定能力的第三方合作,与基层农机推广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 工负责,切实改进检测、检验、鉴定工作的方式方法,提升农机 产品检验鉴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始终坚持优先扶持南疆农业机械化,不断增强南疆特 色优势产业体系农机装备技术的支撑能力。按照“稳粮、调棉、 优果、兴畜”的产业布局,在南疆绿色、生态、有机农副产品全 产业链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在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框架下,确 保满足南疆四地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确保全区扶持农机化 发展财政专项的 50%用于南疆四地州农机化发展,着力提升林果 业机械化、特色养殖机械化、农区畜牧业机械化、农副产品精深 加工机械化水平,加快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步伐,促使 南疆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以产业带动,转移农村 富余劳动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
(五)大力推进粮食、棉花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自治区“一 千万亩小麦”、“一千万亩玉米”、“一千万亩棉花”高产创建机械化方案,加快精少量播种、小麦“井字形”播种、秸秆回收综合利用、棉花机械化采摘等关键生产环节的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 用,狠抓各类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注重农机农艺融合、兵地融合, 力争使小麦机收水平达 95%、玉米机收水平达 65%、棉花全程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76%。
(六)稳步提升林果、畜牧养殖、设施种养、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初加工全面机械化水平。重点在林果标准化生产、加工转 化上下功夫,使林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 45%;加快畜禽水产养殖 业饲养新机械、畜禽水产品采集加工成套机械装备的推广应用,使畜牧养殖机械化水平达到 36%,渔业机械化水平达到 34%;推 广应用大棚卷帘机、微耕机、滴灌等设备,使设施农业机械化水 平达到 35%;加快特色优势产业收获机械和技术的科研成果转化 步伐,扩大番茄、辣椒、打瓜、菜、马铃薯等区域特色作物机械 化收获面积;全力支持自治区热风烘干房和冷藏库建设项目,全 面推进农产品储运、初加工、冷藏、保鲜、粮果蔬烘干、饲草料 加工等机具的推广应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达到 36%。
(七)积极创建农机化示范区,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携 手农艺部门,遴选发布六大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农机化主推 技术。大力开展粮棉和特色优势产业机械化重点示范县(市)、示范区建设,分级建立不同层次的农机化示范县(市)、示范基地、示范区、示范点。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在关键农时、关键 技术环节,因地制宜地集中开展农机化主推技术的示范和培训, 指导广大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科技推广示范户以及农 牧民应用。要从技术手段和装备配置方面双管齐下,攻克耕作制 度和机械适应性的难题,探索建立农机农艺融合发展的协调推进 机制,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
(八)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机作业质量,全面降低 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健全粮棉及特色优势产业农 机作业标准体系,在农机化示范县(市)率先实施标准化作业。 系统谋划、梯次推进重要农时的机械化生产,抢农时、争进度、 保质量。准确把握农机化生产动态,发挥农机作业主力军和抗灾 救灾突击队的作用。做好关键环节跨区作业的组织协调,不断拓 宽农机作业市场的领域和范围。着力提升玉米机收、棉花机收、农产品初加工等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依赖程度,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稳定持续增加农民工资 性收入。鼓励和支持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研究制定 适宜不同产业、不同经营主体的农机装备配备方案,提高农机装备的利用效率。探索创建农机综合性示范基地,推进原料生产、 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群众分享产 业链增值的收益。
(九)推广应用深松整地、节水灌溉、残膜回收、秸秆综合 利用、现代植保技术等一系列装备技术,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 友好型农业发展。加快保护性耕作技术、节水灌溉机械化技术、 残膜机械化回收技术、秸秆综合利用、现代植保技术示范区建设, 由点到线、点线成面的方式,促进我区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充 分利用好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力争完成农业部下达的深松整 地作业任务。制定深松专项规划,探索整乡、整村推进等,突出 抓好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深松监测,确保作业质量。
(十)引导农机装备制造业发展大型化、智能化、高效率、 复式联合作业的适用机械,淘汰落后产能、过剩产能。主动协助 农机装备制造企业,争取国家、自治区关于农林牧渔关键生产环 节农机装备,集成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和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 在提高现有装备利用率的基础上,及时提供有效市场需求信息, 采取新产品补贴、新产品研发的方式,引导农机制造企业生产适 销对路、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农机产品。加强农机推广与农机 制造企业的联合、合作、交流,发挥农机推广的引领、规范和推 动作用,引导农机制造企业生产“安全多能、自动高效、精准智 能”农机装备。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在农牧机械领域,建设国家 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前期工作。
三、继续完善“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的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十一)进一步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调整完善“缩范围、控 定额、促敞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结合新疆产业多元、作 物多样、区域差异等实际,保留近几年使用的品目,以地州为单位由地州自行确定压缩范围。强化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主体责 任,各地要深入调研、分析,提出本区域装备结构调整优化的专 项规划,完善宏观调控措施和手段,坚持“区间调控”、“定向调 控”等,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简化程序,实施重点机具先购后补、敞开补贴,优化农机装 备结构和布局,补齐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短板,防止出现区域 性、领域性、产业型装备过剩或短缺风险。积极探索利用数据芯 片等科技手段加强补贴机具监管的试点,降低管理风险。充分尊 重农民意愿,引导农牧民理性购机和提升机具利用效率。
(十二)明确责任、量化考核,不断增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 延伸考核的成效。进一步落实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补贴政策实施 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考核的实 效。今年,自治区层面主要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顶层设 计、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地州市农机局负责区域统筹、监督落 实;县市农机部门负责具体落实量化指标、确保工作质量、效率、 效果。自治区将装备结构调整优化专项规划、深松专项规划、购 置补贴信息公开、推广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设备开展深松监 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作为地州业务工作评价重点, 进一步促进购置补贴政策规范、有序、高效、安全实施。确保 2016 年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 12.8 亿元,受益户(合 作组织)达 8 万户。
(十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防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实 施中“缩水”或“跑、冒、滴、漏”。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 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体制机制。强化惠农政策的
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环节实施情况的监管。
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重大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开 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案件,严惩不贷,切实维护了农机购置补 贴政策的严肃性和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综合施策,系统完善农机化人才培养培训“两大平 台、四级基地”的工作机制。依托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机化学院)农机化人才培养培训两大平台,培 养培训 275 名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500 名中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区、地(州)市、县(市)、乡(镇)四级农 机化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体系,分级打造农机高级、中级、初级及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健全培养培训、投入保障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形成与农机化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专业人才成长 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充满活力的人才培养 培训模式。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培训课程,把时事政治、民族团结、“去极端化” 等内容有针对性地融入各类培训课程设置中,使农机化教育培训 成为新技术推广的课堂和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讲堂。注 重培训渠道的开放性,做到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相合,理论学 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使培养培训 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组织实施自治区农业实用科技 知识进村入户工程,做好农机科普最后一公里系列丛书及新机手 培训考试教材等的出版发行工作。各地要利用好国家及自治区财 政扶持资金,在安排财政项目上予以倾斜,加大对基层农机化人 才培训工作的督导,充分发挥县市农机化技术学校作为行业培训 主阵地的公益性培训职能。
(十五)大力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实施农机化教育培训 大行动,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及自治区现代农牧业人才支撑工程的实施,加大对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较强的农机操作手、农机合作社领头人的培训力度,配 合相关部门加快其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步伐,努力培养一批懂技 术、会经营、善管理、一专多能的农民增收致富带头人。探索建立现代农机经营人才、农机“土”专家进课堂的工作机制,因地 制宜推广“开设一个产业,办好一个培训班,培养一批农民,扶 持成就一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办学模式。引导和鼓励南疆县 级农机化技术学校与地方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整合资源、分工负 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利用好国家及自治区财政扶持资金, 重点支持整合办学和具备并发挥公益性职能的县级农机化技术 学校。2016 年全区计划培训农机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农机 实用人才 48 万人次,其中农机实用人才 45 万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