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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取消下放三项农机行政审批事项

2016-02-15

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前不久,江苏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宣布再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0项,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其中涉及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三项:一是对应国务院要求,将省农机局行使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许可下放至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二是取消省农机局行使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理论教员、教练员资格的确认;三是取消省农机局行使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年度备案。  

近期,省农机局将对省政府取消下放的三项农机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进行布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