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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贯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做好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

2016-05-20

农机发〔20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开展农机深松整地,是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已连续三年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作为量化指标督查考核。为贯彻落实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切实完成好今年“增加深松土地1.5亿亩”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我部制定了2016年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表(附件1)。各有关省(区、市)和垦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作业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建立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府工作报告》量化指标督查工作要求,从5月份起,我部将启动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月报制度。各有关省(区、市)和垦区要每月一次按时报送《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进度统计表》(附件2)。重点省份应在秋季增加报告频次,每周报送一次作业进度以及相关工作动态。材料报送情况将纳入2016年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考核计分项目。我部将及时汇总各地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按完成面积和完成比例排序),定期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并通报各省,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省份予以表扬。

三、加强装备支撑。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将深松作业机具作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购置大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联合整地机等作业机具的需求,力争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加大补贴支持力度,切实提高深松作业机具装备水平。

四、开展作业补助。按照农业部、财政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5〕6号)的精神,已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的省份应积极开展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所需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解决(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量的15%),具体操作办法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3〕98号)执行。各地要抓紧明确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和计划补助面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补助标准,优先确保深松作业补助资金,依据“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要积极争取增加地方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机深松工作经费,持续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农机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深松作业补助面积较大的地区,可参照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深松作业任务。各地要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妥善留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发放明细表”,以备审计和查验。

五、强化质量监控。各地要结合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强化农机手操作技能和质量意识,促进深松整地作业质量提高。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区要在搞好人工抽查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面积、作业深度等进行远程实时监测,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效率,保证深松作业质量,避免虚报作业面积等违规行为发生。深松作业任务300万亩以上的省份,今年力争实施信息化远程监测的作业面积占实际补助面积的20%以上。

六、加强组织领导。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与支持,将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整合科研、生产、推广等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各有关省(区、市)和垦区要抓紧制定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我部备案。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强化拖拉机和深松机的统一调配,提高深松作业装备的使用效率,争取成方连片作业,整乡整村推进。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或现场演示会、培训班等形式,及时总结和宣传深松整地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推进农机深松整地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深松整地作业基本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及时统计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2016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总结报送我部。

   

农业部

2016年3月25日

(联系电话: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010-5919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