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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个人每户在年度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限制的补充说明

2016-06-02

青农机〔2016〕3号

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青岛市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每户在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鼓励使用大型、多功能、复合型农业机械,提高作业效率,对单台(套)补贴机具补贴额超过10万元的,个人每户在年度内可享受1台(套)。

特此说明。 

 青岛市机械管理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