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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面对农机补贴“杂音”与完善操作程序之见解

1970-01-01

  

中央惠农政策如一股暖暖的春风吹进了农村千家万户,给农业机械化发展带来了无限生机,改变了农民传统而古老的耕作方式。经过十二年的政策实践,我国耕种收的农机化水平得到大幅提高,尤其是在小麦、水稻和玉米等主粮上部分实现了“耕、种、管、收、烘、储”全程机械化中的若干环节。因此,我们也可以说,目前农机化的发展水平兑现了农机购置补贴的初衷。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初衷与原由

回顾历史,2004年农机购置政策实施之初,此时的惠农政策应当说还是务实的、切合实际的,同时也普遍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和认同,尤其是惠农政策的“真实性、及时性、实用性”三原则,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具体表现在:

1、差额购机,实现了“补贴减负”、即购即补的目标。

2、补贴范围集中,精准度高,针对性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补贴额度合理,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3、惠农政策可操作性强,设计合理,科学到位,程序简化,职责明确,服务热情,监管有力,百姓满意度高。

因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诞生,给农民带来了希望,给农业带来了出路,给农机生产企业带来了市场,给农机经销商带来了机遇和发展的空间。一句话,中央惠农政策给中国农业、农机、农村、农商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中央惠农政策实施的初衷与目标。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再好的“经”也有被念歪的时候,农机补贴政策经历了十几年的“创新、发展”,运行中出现了一些“杂音”,引起了一些“轰动”,实属正常。

笔者根据自己的“能观度”,对农机补贴操作实践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认识、观点、想法、建议”,统称为“杂音”并再次进行一次细化分析。不当之处敬请同行、专家批评指正,我们的目的就是“更全面、更合理、更科学、更规范”我们的惠农政策和操作程序。

二、农机补贴操作过程中“杂音”的具体表现

1、地方农机补贴政策时效性有待改进

中央层面的农机补贴政策到了地方就成了“粗线条”。各省要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情况做适当调整、修改。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修改方案后,还要与地方财政部门求讨,自然而然就成了“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时效性就无法保证。

农机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十几年前的工作热情丢了,服务三农的大局意识没了,调整政策的权威人士“只见放羊的而看不到赶羊的“。没有地方配套的补贴政策细则,农机流通市场难以启动;没有政策,春耕、备耕购机难;没有政策,农机流通企业农机具卖不了;没有政策,农民急需农机具买不了。一位朋友开“玩笑”地说:掌握调控政策的农机主官们,是否成京官难知民情?

2015年初,农业部公布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承诺“突出政策的稳定性”,行业内普遍解读为“政策三年不变”。没想到的是,这政策一年也没坚持到底,变数很快,给市场操作增加了难度。

中央一号文件及农业部农机补贴政策都在每年的元月份出台,而不少省市一级的农机主管部门却喜欢故弄玄虚,有些地方过去要到5月份左右才出台地方配套政策,而在此时南方水田市场的拖拉机、插秧机等农机产品的春耕销售旺季已接近尾声。笔者认为,这是地方配套补贴政策的出台时效性与实际市场销售时间的不合拍的典型表现。

每次笔者提笔总想写一些正能量的题材,为农机事业“鼓与吹”。然而,事实却是如此的无奈,对一些不应该出现的“政策出台难”这个“常规”性的问题,始终得不到重视和改进笔者不得不实话实说。

2、地方农机补贴政策稳定性有待提高

俗话说:农时不等人,春耕备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一仗,也是为夏季丰收、秋季增产奠定基础的关键。作为农机人,除了正常的经营谋生而外,更重要的是为农民朋友提供优质的品牌农机具,提供一流的售后和培训等服务。这既是农机人经营性竞争的需要,也是诚信经营、服务“三农”的关键所在。

作为一名农机经营者没有资格去责怪哪一级政府部门,更不应该“说长道短”。但作为一名一线的农机经营者,一个从农村长大的农机人,对农机补贴政策的不确定性、不及时性,提出“质疑”是农时的需要、农民朋友的需要、也是我们农机经营者的需要。因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而农机补贴政策更是稳定农机市场,刺激农民消费,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力保障。

3、地方农机补贴政策的连贯性有待完善

两会期间习总书记,就农业问题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农业部韩部长答记者问,句句暖人心顺民意。中央的惠农政策每年在一月初就出台,并指导全国各省农机补贴规范性操作。

东南某省是一个农机大省,在周边省出台农机补贴政策的同时,他们仍在与地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之中。他们的补贴政策出台的时效性与季节不对称,与市场不对称,导致农民“违规”提前购机备春耕,农机企业不得不冒着“天大”的风险,提前“违规”操作。一位农官对企业反映强烈、农民怨声载道的问题,认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殊不知,一年之计在于春,一个简单常识性的问题,作为地方一级农机主管部门没有人懂?还是没有人问?是协调难?还是难协调?例:早秧栽插在即,而久保田插秧机突然宣布:因国三发动机仍在“检测”中,不能保证货源供应。对用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特别是农机合作社与种粮大户签订的栽插合同无法兑现,影响了季节,影响了春耕。

4、全额购机叫好不叫座

(1)全额购机成了农机流通无序竞争的“符号”,应当说“欠账经营与政策无关”,但政策规定条款得不到实施,说明没有约束力,说明政策还是有问题。欠账时欠账者低头弯腰,承诺声如雷贯耳装孙子,好话说尽。只要你肯答应赊账你听到的是一千个放心,一万个保证。而且都是大年三十的祝福语好话连篇。

(2)要账时欠账者理直气壮:“不好意思,暂时账没收、麦没出、稻没卖,没钱”。一句话可拒你万里之外,让你哭笑不得装孙子赔笑脸,请“大爷”看看什么时间能给钱?讨要者成了乞丐,连“还钱”两个字都不敢提,农机人本身文化水平普遍就不算太高,但讨债时低声细语,还得讲究方式方法和用词。

(3)欠款人大体分为三种:

① 的确是麦没卖、稻没出,账没收。暂时拿不出钱需要时间等待。

② 有钱想还但不想全还,在服务态度上,服务时间上,产品质量上找一些借口,来一个“扣头打”。

③ 从头至尾就不想还钱的,这种人你从服务中你就能感觉得到他,今天说机不行,明天说服务不行,最后说你产品质量不行。一句话,你不要钱什么都行,只要你开口要钱,他就有千条理由找你麻烦,甚至向有关部门投诉你。他就会跟你谈误工,谈损失,谈赔偿。特别是一些小的烘干机厂,(烘干机的利润空间有多大?)开口不要钱替用户先安装,要钱时矛盾、纠纷、案件不断。

笔者在2014年年?主动邀请了全县14个农机代理商,商讨代垫补贴资金和赊账经营一事,结果得到了大多数同行、同仁们的支持!就因为CGY代理商一句话:“我没有品牌机卖、不赊账又怎么做”,其实事就是这个事,理就是这个理。加之今年补贴资金紧张,迟迟无法兑现,生产企业年终催款理所当然,赊账经营隐患大,资金难回笼,加之一些厂催命促销。

试问:红头文件,全额购机成了空谈,“提出问题必须解决问题”,既然是空谈为何政府文件还要高调?

5、农机补贴机具竞争的三种怪现状

目前的农机市场,个人认为存在三种怪现状:

一是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竞争的方向有问题。大家不去竞争“产品质量”而去竞争“价格”;

二是补贴机具的价格形成机制有问题。补贴机具的价格生产企业根据补贴金额高低定价,而不是根据自己的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管理成本、服务成本和适当的利益去定价。这样一来,补贴资金老百姓到底能够得到多少?这得打个问号。有些同类产品,一个是“天”价,一个是“草”价,说明了什么?

三是农机经销商群体以“杂、乱,散”的夫妻店为主流。

过去政府(推广站)在经营,后期官商在勾结,成了新的市场主体,具体表现在:

(1)农机补贴全额购机成形式,补贴资金转嫁流通企业(代垫)矛盾突出。钱到购机用户的一折通后,相当一部分购机用户以各种借口理由拒还代垫款,部分聪明的农机经销商将购机用户的一折通在购机时收押,但仍有少数购机用户将一折通挂失,拒绝还补贴资金代垫款。因为农机购机补贴代垫款发生的纠纷、打架和斗殴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2)更可悲的是,补贴资金由农机经销商代垫后,购机用户不能按时将相关材料送农林中心报账,理由是钱由农机经销商代垫了,报不报账与他们没“关系”。加之,用户没有按他们指定品牌购机,影响了他们介绍费的提成。

尤其是第一点,无论是农机的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都把“价格”作为竞争的第一要素,而把质量、服务、体验和后市场等要素丢到云霄海外。岂不知,低价走量,就是走肾不走心,技术壁垒才是硬道理,可以暂时领先暂时撇脂,再接再厉。价格战都是虚张声势的纸老虎,最后等于给自己修建陵墓。一只眼睛盯市场,一只眼睛盯补贴,哪只眼睛靠自己?

6、补贴政策操作存缺表现

(1)对农机具核查成了唯一的监管措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核查变成了走形式,将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转化成徒劳的重复工作。其实,农林中心实行见机报账,已经杜绝了套骗等不法行为的可能。

(2)全国农机补贴政策额度不一致,尤其是某些省份任性的随意叠加补贴,全国不能一盘棋,形成的差价给“跨省倒卖”带来套利润空间,也促成了这等“灰色市场“的蓬勃发展。

(3)政府职能部门对补贴机具的成本价格失管。去年笔者在题为《农机市场低价竞争困境的分析》(点击蓝字可跳转阅读)文中提到,凡是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机具,政府都必须要对实际成本价格进行管控,核实定价从而确保农民的利益和党的惠农政策有效性。此观点,在2016年月1月10日笔者写的《关于粮食烘干机选购中的注意事项和价格差异的市场分析》(点击蓝字可跳转阅读)一文也提到。

7、一站式服务可操作性遭质疑

有些地方省一级、市一级、县一级的农机管理部门为洗清农机腐败之嫌疑,推行“一站式”服务导致腐败下沉,即使在现如今反腐力度空前之下,仍有不少“苍蝇“不惜以身试法。对于部分基层的农管同志来说,由于政治水平普遍不高,政策领悟性差,他们认为”一站式“服务让他们权力变大,是时候“发大财“了,忘乎所以的在工作中处处设卡、事事刁难,甚至无利不“报账”,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伤害了农机人的感情。

8、地方政府随意“叠加”补贴

指定品牌、指定经销商的做法,促使了“倒卖”补贴机具成风,引发农机补贴不公平竞争,有的补贴机具补到最后成了“一文不值”送到农民手中。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认为“不怕政策狠,就怕不平等”,更重要的改变了农机补贴初衷。以某省某型号烘干机补贴为例,除了国补9万,地方再叠加上省补6万、市补3万,合计18万的补贴,而机器销售价才20万出头,这其中的套利空间不言而喻。

(1)叠加补贴出“政绩”

当笔者走进一个县级市农机市场调研时,老朋友相见更外亲切,同时也感谢这位老友的热情款待,在交流中我们无话不说。当谈到农机补贴政?出台“迟“时,大家感同身受。当谈到“叠加”补贴时,这位同行老友道出了太多的无奈和心酸。

① 13年该地方政府在中央农机补贴之外额外“叠加”补贴“政策”,让一个县级市的农机市场“水荡”成片,轮拖销量猛增千台。此地农机代理商为此也成为周边市、县同行们心中“崇拜”的偶像,更是生产厂关注的焦点。台上领奖威风无比,台下受捧自豪感油然而生。然后,“风光”后的债务危机成了难以启齿的“痛”。这种“叠加补贴"形式,让县内、县外的农机“倒爷”们有机可趁,抢购倒卖农机补贴机具蔚然成风。

② 倒爷们当国补资金到手后发现,地方政府承诺“叠加补贴”资金分三年兑现还淸,这对“倒爷”们是一种制约,更是一个沉重打击。但“倒爷”们为了自身利益而忘却了自己的良心,他们顾不得经销商的代垫资金,而去等待三年遥遥无期的“叠加”补贴资金到位。因此,“倒爷”们仍我行我素将补贴机具倒卖到“东、西、南、北、中”从中谋取非法所得。然而,代理商代垫的叠加补贴资金就成了空中的“云”水中“花”。

(2)叠加补贴机具被“蒸发”

当叠加补贴机具被“蒸发”后,作为地方政府当然要“严查”监管,对?贴机具核查兑现“台台见机、户户见人”天经地义,无可非议。可惜“购机户“只拿了倒爷们的一点滴手续费而被“利用”。

① “用户”以政府叠加?贴资金未兑现为由,拒绝清还叠加补贴资金。(有理)

② 政府以核查“无机“为由,拒绝兑现叠加补贴资金。(有据)

③ 农机经销商此时才领悟到代垫叠加补贴资金的恶果。(有冤)

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也许此时此刻的农机人这才有不同程度的体会和感受。

9、地方政府干扰插手“招标、摇号”引民愤

摇号是一种政府补贴管理失控的表现,让农民碰运气,用赌博形式操控农机补贴政策成笑柄。同时,也折射出不合理源头和凸显出矛盾。如果我们农机主管部门没有私心,哪怕补贴资金不足,按时间顺序也不是不可接受的办法,关键是“心”要正,一碗水端平,而不是上下其手。例:三组烘干机170万,享受超标准补贴270万,成了“权为自己用,利为自己谋”,我们的财政补贴政策到底有多大补贴空间?依据和理由又是什么?

10、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兑现难

其实中央财政资金下拨非常及时,但到了县一级就”慢“下来了,有的地方直接拨到乡镇一级,专款不能专用,很难按时补到农民手中,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安定因素。每年第一批补贴资金的兑现时间要到8月底,而中央财政资金每年元月份已拨到全国各地。第二批补贴资金的到位更是遥遥无期,春节前能兑现就已经很好了,成了“全额购机成空谈,补贴资金兑现难”。

尽管农机补贴操作程序越来越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腐败案件明显下降,但腐败的主战场下沉、转移。笔者揣度,在3~5年内“一站式”服务将会“培养”一大批基层农管干部的腐败案件。农机经营商不给提成,这些“农官”就不会按时替你报账,甚至11月15日补贴结束了仍然没上网。

三、农机补贴实施过程中几点建议

1、改变补贴程序“存缺”与市场接轨,省一级配套的农机补贴文件和政策,应在元月15日前出台,十几年的农机补贴政策弄来弄去也没有弄到点子上,反而越来越脱离实际。

2、改变“一站式”服务模式,选择更有利于市场操作和方便农民购机的服务模式,手续简化,简化,再简化。

3、改变对“违规、违纪”案件处理方式,“实行一案定终身”。笔者发现对一些生产厂、流通企业违规的问题处理过于迁就,重形式、走过场,成了找找人、花花钱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怪现象。

4、限控叠加补贴的额度,保持市场稳定。地方政府叠加补贴,让一些产品成了“零”价位销售,引发农机市场补贴机具倒卖有机可乘,叠加补贴成了官商勾结腐败案件的发源地、“加工厂”。

5、改变全额购机减轻农民负担,全额购机伤害了农民也害了经销商,被全国“推广”后,成了符而不实虚假操作。

6、对农机补贴机具成本进行管控和重点筛选,取消那些为了补贴而补贴的一些不普及、不适用的产品补贴资格,应当集中资金和精力,扶持常用型、实用型、普及型和新型农机具的补贴额度,将农业机械化推向新高潮,使农机补贴程序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制度化。

7、集中资金,突出重点,杜绝“天女散花、普而不惠”的形式,将有限的补贴资金用在农民急需的机具上。

8、尽量统一补贴标准,没有差价就没有“第二市场”,中央的政策被地方政府“修改”,这不符合我们党“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又如何体现全党服从中央这个基本规律。

上述意见和建议,并非全盘否定农机补贴政策,只是对操作程序与市场实际操作“杂音”谈一些个人看法而已。党的惠农政策,给新型农民指明了方向,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这是不争的事实。

文章作者:童国祥。

利益相关:童先生系东南某省农机经销商董事长,文章观点仅代表童先生的个人观点,与其旗下企业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