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湖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次分类归档工作的通知
1970-01-01
鄂农机函〔2016〕2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经研究,我省定于近期开展湖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批分类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产品范围略作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申报流程和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湖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第一批)工作的通知》(鄂农机函〔2016〕6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已报送第一批归档信息但没有归档的产品(包括因同一品目同一档次只有一家企业申报而没有归档的产品),如需再次归档,请在此批归档时重新报送。
2、补贴机具分档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所要求的关键参数(如部分茶叶炒(烘干)机的面积、果蔬烘干机的容积、批次循环粮食烘干机的批处理量等),在产品检验报告中没有明确的,企业在申报归档时,还应提供产品原鉴定机构出具的关键参数证明,与检验报告一起扫描上传到归档系统中。否则,将无法进行归档,所产生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电话
归档系统技术咨询:苏仁忠,电话:027-52233757
归档政策咨询:秦少兰,电话:027-87669961
湖北省农机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