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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湖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次分类归档工作的通知

1970-01-01

鄂农机函〔2016〕2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经研究,我省定于近期开展湖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二批分类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申报产品范围略作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与要求

申报流程和相关要求请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机局关于开展湖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第一批)工作的通知》(鄂农机函〔2016〕6号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已报送第一批归档信息但没有归档的产品(包括因同一品目同一档次只有一家企业申报而没有归档的产品),如需再次归档,请在此批归档时重新报送。

2、补贴机具分档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所要求的关键参数(如部分茶叶炒(烘干)机的面积、果蔬烘干机的容积、批次循环粮食烘干机的批处理量等),在产品检验报告中没有明确的,企业在申报归档时,还应提供产品原鉴定机构出具的关键参数证明,与检验报告一起扫描上传到归档系统中。否则,将无法进行归档,所产生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电话 

归档系统技术咨询:苏仁忠,电话:027-52233757

归档政策咨询:秦少兰,电话:027-87669961

湖北省农机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