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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农机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的通知

1970-0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农机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我会拟在农机行业内聘请“农机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组建“农机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参与农机工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工作。请贵单位推荐合适人选参加“专家组”,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一、被推荐人所从事的工作

在单位从事行业工作、企业管理、科研管理、法律、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品牌推广和信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二、专家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能熟练使用电脑、网络办公,对所评审的企业信息等承担保密责任;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管理部门工作满5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0岁,且熟悉我国农机行业的发展情况;

4、本人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此项工作。本人能够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及评审工作,能适应评审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工作量安排。

三、专家聘任办法

我会定期对推荐的人选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以后,颁发农机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聘任证书。专家凭证书参加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工作。

四、专家工作职责

对经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核实申报材料,并按照《农业机械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说明》计算申报材料得分,向“全国农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推荐企业信用等级。根据“管委会”的审议结果,出具《企业信用评价报告》。

五、推荐方式和截止日期

1、推荐方式:自我推荐、单位推荐。

2、截止日期:2014年8月1日,请将推荐表(见附表)发至以下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行业工作部

通讯地址:(100083)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2号信箱

联 系 人:马东驰

联系电话:010-64830359 邮箱:caamm008@126.com

附件:“农机工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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