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开始受理2015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项目。
2015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继续实行网络申报、推荐工作(网址:http://wwwNaNiao.com.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1. 发明类成果;
2. 技术进步类成果;
3. 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成果及科技图书。
二、推荐、申报办法和要求
各中国机械工业专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协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专业分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等为各行业、领域和地区的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进行项目推荐时,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从“推荐单位登录”入口进行注册,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输入推荐单位编号和验证码(向奖励办公室电话索取)进入推荐系统,再按照推荐单位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推荐。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员单位、机械工业领域科研院所、勘察设计院、相关大专院校、出版单位可直接申报(仅限本单位的申报项目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申报项目)。除“直接申报单位”外,原则上其他单位均需经过推荐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从“申报单位登录”入口进行注册,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取相应的推荐单位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再按照申报单位操作流程进行项目申报。
三、推荐材料
《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书包括主件部分(第一至第十一部分)和附件部分(第十二部分)两部分。
1.推荐书主件部分,申报单位需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下载模板并按照《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离线填写和在线上传。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2.附件材料主要有:
⑴评价证明(必需提供):指第三方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评估报告、权威部门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等(近三年内);
科技查新报告:建议提供近三年内的机械行业权威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申报等级为一等奖的必需提供科技查新报告);
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应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⑵应用证明(必需提供):指本项目整体技术的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应用证明须加盖应用单位(法人单位)公章。
⑶核心知识产权证明(非必需提供):指已获授权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首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相关论文专著等。
⑷其他证明(非必需提供):指支持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
⑸推荐“软科学、标准和检测类成果”、“科技图书”项目需提交补充材料(必需提供),具体详见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下载附件五、附件六。
⑹“推荐书”中“推荐单位意见”页(必需提供),填写推荐意见同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扫描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上述附件材料不超过80个。电子版附件内容应与书面附件一致,以JPG或PDF格式文件提交,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B。
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从推荐系统中直接生成并打印,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形审将通不过。
4.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一册(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2份。
5.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备份。
四、公报格式文件要求
为做好2015年度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宣传和《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公报》的编印准备工作,请申报单位认真按照《公报》格式文件(见项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下载”附件七)填写,并通过网络申报平台上传。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和能体现项目内容的彩色照片2-3张以备选。“项目简介”主要用于获奖项目的公开宣传,不得涉及保密内容,字数应控制在800~1000个汉字以内;照片尺寸(250px×350px),清晰度为300DPI。
五、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汽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范围;
2.申报项目必须是已经完成一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3.2014年度推荐项目未授奖的不再受理(缓评项目除外);
4.推荐项目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六、推荐时间
推荐截止时间为二○一五年四月十五日,逾期网站项目申报平台关闭不再受理;纸质材料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报送地点
单 位: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100037)
联 系 人:席敏 牛芳
电 话:010-68351688 010-68326820
传 真:010-68351688
技术支持:席敏(010-68351688)
电子邮箱:chinajixiekjj@163.com
二○一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