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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农机购置补贴方案颁布:允许跨县购机

1970-01-01

四川省达州市日前出台了《达州市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据了解,2014年补贴机具包括:动力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等机械,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购机补贴:“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

据了解,补贴实施方案主要是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全市农机化水平为主要任务,重点推进主要农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协调推进平坝、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补贴范围: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补贴机具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其他机械等。各地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标准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2014年公布的补贴标准执行。

申请补贴: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据了解,购机者自主选择拟购机具,在确定拟购机具后到其经销企业(含直销企业)或代理销售点领取《达州市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向乡镇农技(机)站提交申请表。购机者在购机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装订成册的申请资料报送乡镇农技(机)站,并填写《达州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核实审批表》。“对单台补贴额在500元以下的机具,允许先购机后申请补贴指标。”按照指导意见规定,购机者还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