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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政府印发《市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

1970-01-01

6月14日,安庆市政府印发《市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特色是,重点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同时,首次专项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农业产业扶贫和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政策》提出,对完成基建和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按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2014年以来累计完成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亿元以上投资项目、中国500强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奖励。

安庆市政府印发《市2016年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

对创建国家、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创建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的龙头企业奖励10万元;对创建国家、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湿地公园、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每个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    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奖励20万元;对当年获得省级、部级名牌产品称号的,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对参加国家级、省级以上交易会(展销会)且获金奖的,每个获奖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对农产品进超市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奖励10万元;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农产品电商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    

支持农业规模化发展    

《政策》提出,对新增集中连片耕地流转1000亩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新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的,每个工厂奖励20万元;对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购置谷物烘干机的,给予国家购机补贴标准的50%补助;对认定为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111”示范创建服务主体和全省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服务组织的,每个奖励5万元。对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0元的补贴;新建连栋温控大棚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万元;对新增无性系茶园、标准化果园和桑园面积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的补贴。    对新建、改造池塘连片养殖名特优水产品规模达到300-500亩(含)、500亩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对新创建省级池塘循环流水养殖示范基地,奖励20万元。对新建存栏100头以上规模肉牛场或500只以上规模肉羊场、存栏3万羽以上的规模蛋禽场、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新增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造林大户,每户奖励30万元;对当年新建苗木生产基地400亩以上的种植户,每户奖励10万元。    

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集约化发展    

《政策》提出,对引进推广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成果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创建国家、省良种场(保种场、现代种业示范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农业部认证的绿色食品(水稻、油菜)生产基地,每个基地奖励30万元;对创建国家、省蔬菜和果树标准园(基地)、“水稻、油菜、山区特色产品生产机械化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创建的省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区)、农牧结合示范基地、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基地、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示范基地,每个分别奖励10万元;对列入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每个示范点奖励20万元。对列入省环保畜禽规模养殖场减排年度计划的项目,新建减排设施通过验收且未获得其他财政项目资金支持的,每个奖励10万元。《政策》还提出,支持农业产业扶贫,安排2000万元用于农业产业扶贫和支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