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边县农机年检制度专题调研报告
拖拉机年度检验是法律法规授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农机监理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保证农机安全作业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拖拉机进行年度检验,能够有效地提高广大机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改善拖拉机的技术状况,进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陕西省靖边县自2012年实施免费年检以来,拖拉机年检率呈逐年上升之势,这对农机安全生产推动作用大,但年检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困难。2015年4月,陕西省靖边县农机监理站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靖边县乡镇,对拖拉机管理使用情况及年检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拖拉机管理使用现状
靖边县共辖17个乡镇(场),一个街道办事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7991台。调查表明,当前农机管理使用现状存在以下特点和问题:
1.挂牌率低。全县共拥有拖拉机7991台,其中小型拖拉机2522台,占31%;大中型拖拉机5469台,占69%。7991台拖拉机中登记挂牌的有6151台,占76%,未登记挂牌的拖拉机大多为80、90年代出厂,绝大多数有关手续已丢失,不符合国家规定登记挂牌条件。
2.机手持证率低。截止2014年底共有拖拉机驾驶员4005人,由于近几年的国家补贴,拖拉机更新换代快,很多机具已淘汰却没有注销,持证率达70%以上。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年检率低。参加2012年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的850台,占登记挂牌数的50%。参加2013年农机安全技术检验1810台,占登记挂牌数的65%,参加2014年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的3520台,占登记挂牌数的71%。由于小型拖拉机大多出厂早,使用年限长,技术状态较差,机手不愿意参检。而大中型拖拉机大多是2005年以后出厂的,技术结构状态较好,报户相对高、免费年检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由于要买强制保险而农民使用的拖拉机又在田间地头,季节性强,工作时间短,农民对买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2.监管机制薄弱,安全检查难落实。国务院令第563号发布实施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给农机安全执法带来很大的局限性,加之农机安全监理手段落后,服装、标志等执法保障欠缺,导致田间地头安全检查难实施,效果差。虽然每年“三夏”“三秋”季节都在田间地头进行农机安全检查,但遇到不参加年检的拖拉机正在田间紧张进行生产作业时,要阻止其作业,很不客观,大多只能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醒他们安全作业。虽约定以后年检的时间,但大多不能兑现。
3.机手自觉性差。虽然2012年靖边县开始实施免费年检,由于部分机主、农机手遵法守规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意识差,不能自觉按法规要求主动参加免费检验,农机部门又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强制其办理年检等手续,但是脱检拖拉机依然是“三率”低的重要因素之一。
4.拖拉机向纯农用型转变,整体利用率低。推动这一转变主要有三个动因,一是拖拉机运输市场变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拖拉机兼营运输业,速度慢,装载量小,效率低,工作环境差的缺陷日渐显现,效率高、耗油低、机动性好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已取代拖拉机占领了农村运输市场,拖拉机作业范围基本已回归农田。从调查看,靖边县农忙种田、农闲兼搞运送建筑材料的拖拉机仅占社会拥有量的0.5%左右,纯运输型拖拉机更是只占社会拥有量的0.3%。拖拉机大部分只在三夏三秋农忙季节跨省跨区从事耕种、旋播作业。二是比较效益低,收入减少。其比较效益低于外出务工的效益,许多机手选择外出务工,放弃了经营拖拉机搞运输,拖拉机已从农民的致富工具转变为从事农田作业必备工具。三是农民种田离不开拖拉机。目前靖边县农民家家都有责任田,所以拖拉机成为他们的首选。拖拉机一般只耕种自家的责任田、拉运肥料、农产品和农作物秸秆等。农民认为拖拉机仅是农田作业,没有必要年检。
三、对策与建议
1.加强宣传教育,履行告知义务。首先是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会议、标语、板报、互联网、手机短讯、报刊杂志、音像作品、各种文艺活动等宣传舆论工具,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其次是以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建立乡村农机安全宣传固定阵地,定期向有机户、机主、机手宣传。提高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遵法守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再次是充分利用农机年度检验、机手培训考证、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入户及开展农机安全活动和办理日常业务等机会,及时向机手传达新的信息。
2.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监督机制。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以事前监督为主要特征的管理行为。只有事先监督检查,才能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因此强化监督机制,健全管理体系至关重要。一是要把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做成项目,增加投资,加大县、乡、村三级体系建设力度,在提高县级、健全乡级、发展村级的总体思路下,搞好县级站的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把县级站建成队伍精、作风硬、技术好、效率高、执法规范、服务热情、群众喜爱的区域性农机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二是以“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建设为依托,切实落实村级农机安全管理责任。聘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农机安全员,村委会与农机户或机手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并请每个自然村(组)的组长担任农机安全协管员,协助县、乡农机部门做好本村(组)拖拉机登记上牌、年检和机手培训考证等农机安全管理和信息传递工作。最终形成行政与业务结合,专管、群管与机手自管自律相结合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和各级有机构、事事有人管的灵活有效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力度,采取自查和“公安农机”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监督检查,提高执法保障能力,优化监管效果。落实农机安全责任,提高农机“三率”,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3.建立科学的农机报废制度,根据目前拖拉机作业季节性强,活路减少,使用率不高的实际情况,建议制定便于操作的“拖拉机报废规定与标准”,形成一个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动态农机报废制度。对报废后的机车建议国家回收、解体并从有关统计数字及档案中剔除。机主要求重新购买机车经营的,国家可纳入机具补贴或以旧换新项目给予适当更新补贴。
4.加强农机培训,提高机手素质。国家规定申领拖拉机驾驶操作证,必须经过农机技术培训,取得培训结业证、成绩单等相关手续。因此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机手参加培训考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年检率,为农机安全生产打好基础。
5.参考上世纪九十年代对拖拉机实施的“平价柴油”政策,将现有的农补中燃油补贴的平均补贴变为按拖拉机实际所有者的补贴,再加上年检省补和地方配套的资金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乡镇统一分配到农机户手中,充分调动农机手参加年检的积极性。
6.参考公安交警车辆检验制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转交社团组织,比如农机安全协会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维修中心(站)承担检验工作。或者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准备跨区作业的机具参加年度检验或临时检验,其他中小型拖拉机免检。
(作者单位:陕西省靖边县农机监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