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今年以来,淮安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2016年上半年,全市投保拖拉机交强险4490台,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5635台,驾驶人意外伤害险8045人,应收取保费576万元,其中财政补贴346万元,保险公司已理赔农机事故59起,支付赔款63万元,待理赔农机事故79起,估损94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江苏淮安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农机、保险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地农机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促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机政策性保险纳入农机化目标考评范围,进一步强化各县(区)农机部门工作责任,定期通报工作进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打造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开展工作调研。我市上报建议关注农机政策性保险的信息,得到市委姚书记、练书记批示。5月24日,市政府研究室张伟副主任、市农机局邓安存局长带队,分别赴涟水县、淮阴区对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与会同志谈到了农机政策性保险存在的问题,如农机政策性保险险种少、保障程度低、农机手负担仍然较重、参保意识有待提升等,提出了增加农机政策性保险险种,提高保障程度,增加市级财政补贴,设置个性化农机保险政策等相关建议,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机政策性保险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不定期联合财政部门、保险机构开展实施情况专项督查,确保财政补贴资金运行安全,政策执行不走样。
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制作宣传画。按县(区)筛选2015年农机政策性保险典型事故理赔案例,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成彩色宣传画,在农机监理服务厅、集中检审现场展示,教育引导广大农机手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自觉参保意识。二是发挥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信息传递快、针对性强和优势,精心组织编制短小精干的农机政策性保险信息,广泛发送,力求让更多的农机手用最简便的方式了解政策、熟悉政策。三是强化工作结合。把农机政策性保险宣传同农机检审、安全检查、教育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各县(区)在监理服务大厅都摆放了农机政策性保险宣传手册,紧紧抓住农机年检、农机具推广的高峰期,结合农机安全检验、农机源头检查等工作深入开展宣传,宣传农机政策性保险的意义、险种、保费及其财政补贴标准、保险责任、理赔数额、业务办理等事项。
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优化窗口服务。市、县两级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在监理服务大厅设立农机政策性保险专用窗口,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并指派专人协助做好政策咨询和投保服务工作,确保农机手随到随办。二是开展上门服务。紧紧抓住农机检审高峰期,积极协调各地承保机构派专人随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镇农机检审现场,为农机手实地办理投保手续,减少往返奔波。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市、县两级保险公司服务到集中检审现场达90多场次,累计办理农机政策性保险6000多单。三是减轻机手负担。大力争取财政、保险等部门支持,全面公开农机政策性保险收费标准,积极落实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确保参保农机手只需缴纳全额保费的40%即可取得全额保单,得到全额保障。四是优化理赔流程。农机监理部门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农机事故理赔工作,在案件清楚、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把赔款送到农机户手中,最大限度发挥农机政策性保险保障功能,减少农机户损失。
强化协作配合
一是加强信息互通。保险公司定期向农机部门提供承保数据、典型案例、理赔进度等相关情况,市所及时将保险公司提供的信息转发给各县(区)。二是健全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农机手投保和赔付档案,明确专人负责登记、造册、统计和汇总等工作,努力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三是强化事故分析。全面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及教训,落实补救措施,积极引导各地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手的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加强检查。市太保公司、市农机局组织相关人员赴各地开展农机政策性保险的督查工作。通过听汇报、查档案的方式检查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对一些薄弱的地区,现场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扎实推进试点
一是寻求支持。为做好综合保险试点工作,邀请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带领南京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来我市指导试点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学习。3月初,组织保险公司负责人和农机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全省农机综合保险业务培训班,学习农机保险政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保险经营规范化管理以及农机保险实务操作有关知识,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操作农机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创造环境,夯实基础。三是出台文件。5月初,市农机局、财政局、促展委和保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业机械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保险试点范围及承保机构确定参加保险对象及农业机械种类,确定保险运作方式及财政补贴标准,确定保险试点工作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