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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省:枣庄市将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1970-01-01

枣庄市作为既是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又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两区建设”全国唯一的地级市,推动农业现代化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快枣庄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动枣庄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银监局等四部门制定了《关于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争取到2018年,大多数区(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初步形成一批区域代表性强、类型多样、路径清晰的建设模式,当好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农村改革的“试验田”和区域现代农业的“展示板”。《意见》要求,将从改善生产条件、发挥改革引领作用、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三个方面,扎实推进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山东全省:枣庄市将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改善生产条件,为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发展基础。集中连片建设粮油高产创建示范区。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粮食产能建设有机结合,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稳定提高耕地质量,建设高产稳产、生态安全的现代粮食生产基地。分类打造特色精品农业园区。

突出特色优势产业,着重打造一批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物流和休闲观光为一体、多模式、多功能的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全市认定扶持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精品特色产业园、生态园和标准园。大力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探索建立“主导产业 示范基地 专家服务团队”的农技推广机制。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产地准出机制;支持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组织实施机械化生态沃土工程和农机农艺融合创新示范工程;整合农业信息资源,加快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融合发展。    发挥改革引领作用,为现代农业示范区提供发展动力。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打造一批处于行业领先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集群,带动10家中小型农业企业“规下转规上”,规模以上农业企业达到350家以上;引导农民采取互换、入股、托管、并地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全方位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新增改革试验任务;探索搭建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重点扶持30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着力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依托高产高效生态农业产业基地,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建设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支持各地发展农社对接、农超对接、直销直供等现代流通新业态,鼓励创建区域特色品牌,发展电商及连锁配送,探索创新服务农业生产营销的新方式。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率先实现支持保护系统化。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在资金来源渠道、用途、管理权限、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以规划为依据,以园区和核心片区建设为切入点,提高财政资金有序投放的整体效能和使用效率。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推广以承包土地收益权、农业机械设备、农业保险保单、订单仓单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建立各类农业资产价值评估机制和流通变现渠道;把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信用评定范围,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放宽、手续简化等正向激励措施。完善农业保险服务。加快发展农业保险,提高粮食作物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猪目标价格保险和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以及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开设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及适应新型经营主体需求的险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设施农业、农机具、渔业养殖、制种、林果等保险保费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