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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省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组来调研

1970-01-01

近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成林一行,受全国人大委托,来扬州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听取市农机局上道路拖拉机安全监管情况汇报。截至目前,全市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挂牌在册12039台,到7月底参检率已达到84%,持有上道路拖拉机驾驶证的驾驶人有20269人,基本实现了应管尽管。

一是把好牌证发放和检验考试关。该市严格执行“四不”:不在目录范围内的不予上牌;不符合安全技术参数的不予上牌;无整机合格证、来历证明等必要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不予上牌;检验不合格或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的不予上牌。严格把好检验关,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过关,直至维修复检合格为止。驾驶人申领驾驶证前,必须经过培训,并将《道交法》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核发驾驶证,对超龄和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坚决不办。

二是严格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2013年扬州市农机局、扬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已领有农机号牌的变拖实行了更为严格管理。目前,该市变拖全部由社会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无法通过检测的,立即报废注销。经过严格淘汰,目前该市尚剩变拖1026台,预计2018年将全部报废注销。

三是安全宣传和教育进入常态化。一是利用每年集中检审时机,通过发放讲解《道交法》、省《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做好安全宣传,并与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突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农机监理部门开拓创新,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下乡活动;三是做好“三夏”、“三秋”大忙期间的安全宣传工作,农机监理员蹲守道路卡口,做好跨区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配合交警部门开展动态监管。定期配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检查。该市在“三夏”、“三秋”上道路拖拉机运行的高峰期,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在交通要道和卡口每年检查各类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轮式联合收割机6000多台,协助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0多起;建立了信息互通的长效机制。农机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交换上道路拖拉机注册登记、驾驶证申领、违法记分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该市农机部门要求机手必须将违法行为记录全部处理完毕,方可参加检审。罚款应缴尽缴,记分超过12分的一律参加安全学习并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五是上道路拖拉机强制性保险全覆盖。该市上道路拖拉机100%实施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制度。除变拖外,小拖的交强险和驾意险全部纳入农机政策性保险范畴,省、县级财政补贴50%,宝应、高邮补贴比例达70%,机手只需缴纳30%-50%保费即可投保。2015年,该市共收缴保费1050万元,占全省的20%,理赔580万元。今年截止目前,全市共收缴保费940多万元,解决了驾驶人的后顾之忧,为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