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资讯中心

农补“三补合一”改革后的新问题与新期待

1970-01-01

三项补贴政策合一之后,2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另外,80%加上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可以真正做到“谁种粮谁受益”。各地推行农业补贴“三补合一”改革(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取得了初步成效,不过,笔者近期在湘鲁浙皖等试点省调查发现,农业补贴改革在推进中也面临一些新问题。

实施“三补合一”改革刺激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改变了以往三项补贴大都发放给土地承包者而非实际种粮者的情况,但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仍要得到重视。

改革新问题

首先,统计工作奖惩不明确,影响数据准确性。湖南宁乡县的农业干部反映,改革后每年必须在全县进行两次全面摸底才能发放补贴,工作量比以前大了两三倍都不止。从村到乡再到县,先要依靠村干部统计,交上初步数据;然后县里再派人回访、抽查核实,这个过程中也需要依靠村干部。但由于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村干部积极性不高,上报数据有时全凭感觉。再有,取消良种补贴的后续影响值得关注。山东齐河县农业局负责人说,取消良种补贴之后,一些农民开始选用便宜种子。“种子质量参差不齐,势必影响粮食产量和粮食安全。”此外,由于各地对种粮大户的补贴力度不一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粮农的种植热情。山东省经营土地面积50亩以上200亩以下,每亩按60元标准补贴,200亩及以上每户最高补贴限额为1.2万元。山东的一些种粮大户表示,既然流转200亩地和数千亩地同样都只补贴1.2万元,莫不如多种植经济作物。    

改革新期待

为了更好地推进“三补合一”改革,发挥农业补贴政策效用,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基层人士表示,可考虑出台降低农民种粮成本的举措,如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等。山东高密市农业局副局长孙建波认为,在劳动力价格不断升高的情况下,要降低农业种植成本,只能靠科技进步和机械化,同时将土地流转费用降下来,对经营粮食作物的种植大户给予一定的流转补贴。“补贴、奖励的浮动机制还要更加灵活一些。”浙江绍兴市上虞区种粮大户魏吕泳希望农业补贴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补贴要考虑实际生产成本和社会收入增长的变化。另外,近年来随着国土综合整治和水利建设的完善,各地新增了不少未纳入农业税计税面积的耕地,基层希望借改革契机,将这些耕地纳入补贴范围。“希望继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有限的财力办大事。”山东齐河县农业局农技站站长王义表示,整合后的资金应该投入到一家一户干不了、也无法干的事情上,特别是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