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参加2016年保护性耕作补助试点工作培训班
1970-01-01
8月18日,辽宁省营口市农委农机管理科到沈阳参加省农委举办的2016年保护性耕作补助试点工作培训班。
会上,省农委农机监管处处长都业弘就《辽宁省2016年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提出要求:
1、要求各市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联合制定各市的实施方案,不能简单的将省方案转发至各县区;2、将省方案中定性的标准各市要进行定量以及具体化;3、项目验收要采取人工核查、第三方核查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采取信息化监测方式作为辅助手段;4、项目资金的兑付要以县级验收结果和市级验收报告为准;5、在档案管理上要重点把握,将每个阶段的有效凭证及签字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6、加强节点时间的管理;7、加强县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实行县级政府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