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局购置补贴第十督查组到桂林市开展专项督查
1970-01-01
督查组到补贴手续办理现场进行督查
督查组到购机户家中核查花生摘果机补贴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确保国家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8月15日至17日,广西农机购置补贴督查组第十组,深入到桂林市农机局、兴安县、荔浦县对2016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情况;补贴产品经销商情况;举报投诉处理情况等。
督查采取面上督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并以实地调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查看了补贴手续办理现场和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县局对购机补贴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共抽查兴安县、荔浦县的4个乡镇,30个购机户、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4家农机补贴经销商,入户核对农机户购买的补贴机具是否与补贴系统相一致、购机户是否足额得到补贴和核实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是否有吃、拿、卡、要的违规违法行为;农机经销企业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查阅补贴产品销售财务往来凭证和账目。重点核查的机具有花生摘果机、种子催芽机、沼气沼液排污设备、灌溉首部等。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市、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对沼气池渣液排污泵进行核查
督查组工作人员对兴安县全新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进行核查
督查组查阅农机经销商的补贴产品销售财务往来凭证和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