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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牌不年检不保险不报废 农用车任性隐患突出

2016-09-28

时下,正值农忙季节,农村道路上的农用车辆多了起来,农用车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又开始困扰各地交通管理部门。

“很常见,但难管。农村道路上监控设备尚未全面覆盖,基层交管部门警力有限,很难在农村道路设置固定检查点。再加上农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上牌、不买保险、不年检、不报废,一旦上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群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监管不易法规形同虚设

新疆乌苏市夹河子乡二队一村的农民老赵近日吃了一场官司,“罪魁祸首”竟是陪伴老赵好几年的小四轮拖拉机。

2015年6月中旬的一天傍晚,老赵开着小四轮拖拉机从地里往家赶,拖拉机突然熄火,他下车检修。恰巧同村的小王骑摩托车路过,躲避不及撞上拖拉机,小王受伤倒地。事后,因老赵的拖拉机既没有牌证,也没有年检等,交管部门认定老赵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前几日,官司判了,老赵赔了小王5万多元。

今年6月以来,新疆多地交管部门与农机监理部门开展“警监联动”整治农用车辆违法行为,对查处的无牌无证以及未年检的农用车辆,由农机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法办理落牌、办证和补检手续;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吐鲁番市高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宣传中队中队长刘亚楠告诉记者,该大队民警在与农机部门对辖区农用车进行综合排查时发现,农用车辆是农村群众出门走亲戚、赶巴扎、迎亲送客的主要交通工具,不能载人的禁止性规定完全形同虚设,偏远乡镇更为严重。有的则将农用车当成做生意的运输工具,拉土、拉砖、拉水泥,只要装得下,农用车都拉,超载与超速成为农用车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只要车子不出现技术问题,没有哪个农用车司机会主动进行检修保养。”在车辆性能方面,民警表示,超过一定的使用年限,90%以上的农用车都存在技术问题,定期检修和保养是杜绝农用车隐患的重要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村交通事故数量呈上升趋势,农村正在逐渐取代城市成为新的交通事故多发区域。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是道路等交通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二是交通管理相对滞后和混乱;三是农民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知识。目前,农村的摩托车和各种四轮车、拖拉机最让交管部门头疼,它们多数是三无车辆(无牌照、无驾驶证、无行车证)。这些车辆数量众多,在各种国道和省道的交叉路口上“神出鬼没”,让人防不胜防。那些有牌照的农用车辆和驾驶证到农机部门审验时多数都是交交钱、盖盖章,并未起到防堵交通隐患的作用。农村驾驶员大多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有些甚至是在“实战”中练出,对各种交通标志和规则不甚了解,酒后驾车、超员超载的违法现象十分严重。

能用就行农机鲜有报废

今年3月,耿某以7.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新疆玛纳斯县头工乡上二工村王某的一辆型号为“约翰迪4450”的拖拉机。耿某在使用拖拉机犁地时发现,该拖拉机耗油量超过20%,每次车坏了,配件特别难买。后经打听,这种拖拉机已经停产,相应配件也不生产了。修理拖拉机的老师傅怀疑,这辆拖拉机属于报废车。

花几万元钱买了一堆废铁,这让耿某懊恼不已。其实,很多农民都有类似的经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书记艾黑买提·阿不拉表示,目前还没有农机鉴定机构,能够鉴定农用车是否达到报废年限,只能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办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艾黑买提·阿不拉说,虽然农用车辆也实行年检,但是农用车主不来年检,农机监理局也无强制措施,因为根据相关法规,农机部门对农机只负责牌证管理,农机道路违法行为则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查处。而农用车只要在农村使用,不遇到交警检查,也很难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其实,农机的报废更新问题也是诸多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妥善处置闲置农机具”等建议,今年7月,农业部公布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69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中梳理了为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农业部及相关部委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扶持引导措施和进展:2012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2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在山东等11个省(区、市和垦区)实施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回收淘汰了大量安全性能差、能源消耗高的老旧农机。2015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扩展至17个省市,中央财政继续对已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优先给予补贴。今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鼓励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试点。

有关专家认为,农机报废更新问题已经试点4年左右,但在基层效果不佳,说明制度本身仍有待完善。对此,农业部表示,下一步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报废回收工作调研,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统筹研究探索促进农机报废回收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将继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意识缺失不讲规避风险

农用车不报废,不挂牌,购买保险的更是少之又少。“花那钱干啥?农村车不多,偶尔发生点儿磕碰,乡里乡亲的,赔点钱、道个歉事情就过去了……”吃了官司的老赵至今还这样认为。

2015年麦收期间的一天晚上,新疆玛纳斯县包家店镇一队二村村民赵某雇佣曹勇驾驶收割机收小麦,胡海驾驶拖拉机帮忙运送麦粒。其间,曹勇调整收割机位置时撞到后方胡海驾驶的拖拉机,拖拉机移位轧伤了靠在车斗边的村民王远。由于收割机与拖拉机都没有购买保险,最终,曹勇和胡海分别承担2万元、1万元的赔偿。

“为了省事和省钱,许多农民买来农用车后不挂牌落户,也不去正规驾校学习驾驶技术,而随便找个‘土教练 ,跑几圈后,认为自己能够驾驶了就开车上路。”刘群生表示,“这些人不懂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遇到较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难以正确处理,懂得提前购买保险用于规避风险的更是少之又少”。

此外,有专家表示,一些农用车超范围使用以及设计制造严重超标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据农用车企业设计人员介绍,为了让农用车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保持稳定,农用车的车身一般都被设计的比较大,重心也偏高,农用车在急转弯的时候离心力就会偏移到转向的一侧,如果这时车厢里有人,很容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人员伤亡。另外,农用车的制动系统也跟小型客车有着很大的区别,部分农用车采用的是启动刹车,所以制动距离比一般小客车要长。根据测算,当农用车车速大于60km/h时,车速每增大5km/h,车辆发生侧滑、甩尾等危险情况的几率约为原来的两倍。

在设计制造领域,有的生产厂家刻意迎合农民需求,违反国家标准,生产超标农用车也为事故埋下了隐患。如果农用车的车身长度被刻意加长,不难想象就会出现超载的现象;假如轮胎规格刻意加大,那么超速也就在所难免。一位主管农用车上牌工作的交警称,有的企业生产的农用车在出厂时,车辆的实际参数与国家的备案参数严重不符。

“目前,农用车入户率、纳管率低,而纳管的车辆也缺乏及时、动态的管理。”刘群生介绍,现在的农村公路基本达到了村村通,但管理农村公路的警力却有限,警力不足给农用车管理方面留下漏洞,也成为农用车事故频发的隐患,交管部门在与农机部门加强合作、联合查处违法违规农用车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农牧民的安全意识,要遏制或杜绝交通事故频发,还需要生产企业或整个行业从根本上进行规范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