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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儿庄探索实行“合作社 农机 贫困户”模式

2016-11-28

11月23日中午11点19分,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胡洼村65岁的村民姚红云领到了1000元的秋季扶贫农机分红款。老人高兴的直说“政策好、领导好”。  

台儿庄探索实行“合作社 农机 贫困户”模式

泥沟镇胡洼村是山东省省定贫困村,全村270户人家、1500亩耕地,经认定,胡乐义、张立国、张立英、贺成柯4户人家是贫困户。姚红云的老伴张立国常年有病,姚红云两年前还摔断了腿,至今仍不能负重,老两口靠2亩地的收入日子过得紧紧巴。

“今年9月底,村里用省里拨付的30万元扶贫款,购买了2台沭河牌1404型号的大型拖拉机,在村附近从事秋收服务,2台车净收入2万元,这4户贫困户秋季的农机耕作费用一分钱不要,每户还分红1000元。”村支部书记胡德乐介绍说。

今年以来,台儿庄区针对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贫困户增收渠道窄、脱贫难度大的实际,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购买大型农机,探索实行了“合作社 农机 贫困户”模式,助力贫困户精准脱贫、持续脱贫。具体工作中,这个区采取与贫困户签订脱贫协议的方式,明确了五项内容:村集体成立农机合作社具体负责经营管理,扶贫攻坚期内农机所有权归贫困户,以免费或低于市场价格优先提供给贫困户使用,定期向贫困户发放农机收益分红,合作社每年拿出10%的收益设立村扶贫基金,巩固脱贫成果。

“这种做法,贫困户既能降低种植成本,又可定期领取分红收益,获得财产性收入,实现双向增收。”台儿庄区扶贫办副主任苏韶杰说,“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70.5万元,为张山子镇、泥沟镇的12个贫困村购买大型农机具34台,仅秋季分红一项就带动154户、412名贫困人口实现收益12.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