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如何解读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中表示,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
发改委如何解读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拓宽新渠道 挖掘新潜力 培育新动能 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8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有关精神,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答: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十二五”时期,得益于中央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通过“三增加、三提高”,即农产品产量增加、价格提高,农民工数量增加、工资提高,农业补贴增加、社保水平提高,我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年均实际增长9.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缩小到2.73:1。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民增收遇到了新的挑战,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价格走弱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逐步显现,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增加导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幅持续回落,财政收入增长减缓使得农业补贴难以再大幅增长,农民收入增速已呈现明显放缓趋势。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回落到6.5%,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综合判断,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传统动能逐渐减弱,新动能培育还需要一个过程,农民增收已经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增收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拿出长远和系统考虑。张高丽、汪洋副总理对促进农民增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研究出台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增强正向激励、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建立带动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维护农民权益和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办名义印发实施。
问: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要坚持那些原则?
答:针对当前农民增收形势,《意见》围绕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体系框架,提出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重点,紧紧围绕农业提质增效强基础、农民就业创业拓渠道、农村改革赋权增活力、农村社会保障固基本,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住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拓展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政策更加完善,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明确提出了4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多予少取放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坚持就业为本、拓宽渠道。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拓农民增收新路径和新模式。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增收的体制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考虑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民增收、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相统一。加大对老少边穷和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等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协同发展。
问:目前农产品价格总体疲软,特别是务农种粮效益不高,这种情况下如何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增长?
答:农业收入是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主体。针对当前部分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价格走低、效益下滑的形势,《意见》强调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的潜力。一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优先保障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创新投融资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二是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前提下,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并注意补贴的绿色生态导向,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政策。三是完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推进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种养结构,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四是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和进出口调控的有效性。五是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支持等政策,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六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拓宽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七是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达到完全成本。八是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模式,综合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加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政银担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