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三村官骗补300万获有期徒刑1年3个月
2016-12-19
近年来,国家对农民生产生活实行一系列财政补贴,被农民群众称为“民心钱”、“暖心钱”。我国农业补贴急剧增长已高达千亿元,正式进入“大补贴时代”。经调查,多地区由于监管没有及时跟进,一些借机牟利发“补贴财”的现象也频频发生,少数基层干部钻了权力与信息不对称的空子,利用手中权力“雁过拔毛”,克扣、截留本用于惠农的资金,让惠农政策成了“空中楼阁”。
松江区三村官骗补300万获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松江区一村支书伙同其他人,通过虚报土地面积,骗取农业补贴300余万元,其中160余万元进了村里私设的“小金库”中。日前,松江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姚某、顾某、吴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3个月至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
现年56岁的姚某原是松江区叶榭镇某村的党总支书记。经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姚某在担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该村委会受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该村农业补贴的登记、核实、公示、上报等相关工作过程中,先后与该村分管农业工作的被告人顾某、吴某通谋,以虚增种植面积、拼凑种植面积的方式骗取家庭农场考核补贴、种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及绿肥深翻补贴共计330余万元归村集体使用,并将其中166万余元转入该村“小金库”用于各类开销,至2015年共计使用“小金库”中资金125万余元。
2015年11月17日,姚某投案自首;2016年7月21日、7月22日,顾某、吴某先后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等3人在受政府委托开展村农业补贴工作过程中,采取虚报、拼凑种植面积等方式骗取补贴款,情节特别严重,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在共同犯罪中,姚某为主犯;顾某、吴某为从犯。三人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作出上述判决。